正坐在大樹下享受柔和陽光的你,怎樣也想不到會重遇上她。
你與她沒有見面已經有十多年,當中除了在訊息上說過新年快樂及聖誕快樂外,根本與她沒有聯繫。她與你的眼神相接,你感到自己的心跳正在加快,想逃避卻又不得不與她寒暄一會:「很少在這裡遇到妳呢?妳好嗎?」她看了你一會說:「你是誰呀?想追求我嗎?」你心裡的緊張稍稍緩和便說:「對不起,也許我認錯了!」然後你轉身就想離開之時,她卻說:「認得你啦!怎麼你與以前一樣那麽不肯定呢?」你摸著耳邊的髮腳說:「妳不認我,我還認妳作甚?」她大笑著說:「你還記得這一句台詞?」你坐回剛離開的長椅上說:「怎會忘記呢?劇本是妳編的。」她顯得有點驚訝說:「是我寫的麽?」她坐在你身邊,點起香煙,她吸煙吸得如呼吸般自然,續說:「不要說以前了,你現在好嗎?」你望著她呼出的煙在空氣中飄散的說:「也沒有什麼特別,妳呢?」她把自己呼出來的煙吹散,然後說:「剛離婚了!」你不知可以說什麼,只好沉默。
她是你大學時期要好的同學,你與她志趣相投,朋友間時常會問你與她是否一對,她也在你面前一一否認,否認的速度快得令你覺得她真的不想與你一起,否認多了,你與她也開始慢慢疏遠,直至後來變成有點熟悉的陌生人。你從來也沒有聽聞過她已結婚的消息,也許是因為你從不過問吧!
你看著天空,吸氣呼氣,不再想太多,直至她說她約了朋友要走了,你點點頭說:「有緣再會吧!」她聽罷笑說:「也許我們緣盡了!」你怔怔的望著她,然後揮手告別。你望著她的背影越來越細小,心裡想,你不是要求再次見面,但真的能夠隨意緣盡嗎?可否留一點點空間,畢竟,與她曾經相識過!
曾聽說不應懷念在你生命中的過客,但不論是什麼時候認識,或以什麼方式令你哭過笑過,好歹也曾在你生命中存在過,是不必每一個也要記起,但也不好每個也忘掉。就當是你人生中的點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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