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忘記了想說些什麼。
最近的碎碎唸很多,但回到現實生活卻隻字不提。大概都是關於自身的感受,這一方面跟寫作故事很有關係。
跟別人說話,很多事也想說出事件的原由,再從當中加入感受,令對方聽得明白事情之外,也能理解到話者的想法,這是基本原理。
但有時候,溝通對話更在乎於兩者之間的關係,誰在聆聽、誰想說話、想聽下去、想說下去,都會因為共鳴與個性發展下去,就像你的故事好有趣,我會想聽下去;你分享的感受引起我的經歷,我也想用自己的故事來回應你。互動就會因此而連扣起來。但不要忘記,兩者之間是否有類似的表達及理解能力也很重要,像麥太的床頭故事:「從前有個小朋友他說謊⋯⋯然後死了(完)」,有人像麥兜一樣嚇呆,有人會捧腹大笑,有人會不知其味,因為喜好從來沒有標準。
啊⋯⋯又離題⋯⋯
聽到鄰家的練琴聲才提醒我,也應該要好好練習自己所學的事,再聯想到剛才上廁所時的問題⋯⋯我「練習」是為了什麼?沒有目的去學習,是很痛苦。但有目標去做,又只不過是為自己完成一個「任務」,難道我真的只是追求舞台上的射燈?鏡頭前的自我?
不是這種人有什麼問題,就算平常生活也會想自己表現出讓人「感覺不錯」的表面(除非你討厭對方),只是又回到問題的原點,就像舞台上的角色,小說中的人物一樣,設定了三個問題給他們每一個行為:
為什麼而做?要做什麼?想做什麼?
如果人生如戲,我在乎的會是踏上台板後的自我?那後台的本我呢?目的就是要「練習」下次演出的角色?
今個星期快要完結,我演出了什麼?像是數不盡的工作,但再追問下去,其實佔用的時間都是等待,等待出場前好好準備自己,但這場演出是為了誰?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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