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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算X日收到一封來自「司法機構」的信件,我第一時間想⋯⋯唔通我XXX的事,終於被律政師提告?心虛之下,用手指慢慢撕開信封⋯⋯原來是可能當陪審員的通知,嚇死朕⋯⋯
不過第二個問題又來了,讀過信件之後,我又在想,假如案件正審得如火如荼,雙方律法又英又中地舌劍唇槍一番之後,太緊張刺激,引起我的腸臟蠕動,急瀉想去廁所,怎辦?
「法官大人!我要求暫停審訊過程,因為孤王要大解⋯⋯」
未知這樣算不算「藐視法庭」?
其實過去一直也對這個身份有很多幻想,例如聽審時放屁打瞌睡?審一個上午啊⋯⋯中學讀書上兩堂也會有小息,審一宗案件分分鐘要審幾日,每堂都三四小時,未計律師遲到,法官未戴好假髮。時間怎過?24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xc9L2Yma7w
然後晨早去到金鐘報到,痴痴呆呆等到午餐用膳,那裡餐廳又貴又難有位子。已經有前人告訴我,是災難。
雖然我對整個過程也相當有興趣,好想寫一段法庭內的故事,但試過聽審之後,真的什麼幻想也失去了,那裡的氣氛真的是緊張得透不過氣,還見那些律師與記者在「掙櫈仔」⋯⋯
沒想到機會又來了,今次還當上重要的閒角呢⋯⋯人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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