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兩小時,我得到了一入滿足感,是來自身,不在他人。然後令我想到,其實,我原來不太適合做創作。
創作,是一種由零變一,從無到有的過程,過去合作或認識的導演也不少抱住一種想法,就是想「拍攝一個大家未見過的故事/畫面」,原因是假如市面上都已經有不少類同作品,那為什麼要去拍?當然,商業謀生,市場價值是另一個角度,但只不過是想做自己喜歡或是想創作出代表自己的故事,不是應該更忠實去反映自己想要的是什麼嗎?而我判斷自己不適合創作的理由,一來是我沒什麼想表達,其次是,我從二創中反而得到更大的滿足感。
早前,我就將一部喜歡的電影,用手機重新剪接成MV,因為想收錄的內容太多,加上手機很難準確到位,所以無法好好用一首歌的長度製成,只好分成九個部份,每部大概1分鐘。
有些內容無法落刀,因為鏡頭及故事情節是一氣呵成,更有部分鏡頭一鏡到尾,是導演精心製作的細節,所以我只好原封不動,調教歌曲的前後配合畫面內容,最後花了兩小時多才完成一系列短片。然後,我滿足地吃午餐。257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sgRjkOT9C2
愉悅的心情,反映出我當下的感覺,可能短暫,還不及我寫一篇長篇連載,但二創的過程令我重溫對電影的感動,這一點,就算我去創作不同故事也好,始終無法取代被觸動的心靈。可能完成故事,表達出自己的感情或訊息後,我都會有滿足感,但亦同樣多了一份期望,期望會有人明白。可是我做二創的心態,真的只求自己滿足,沒有想過他人認同及有所共鳴,是純粹的表達自我。257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iMYf3qgbho
不過也可以換個角度來說,只要在創作上調整心態,我也可以繼續寫作,繼續享受,只是當刻,似乎我漸漸明白自己所需⋯⋯及所想。
我故寫我心,我心讀我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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