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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小愛踢足球,雖不至於瘋狂,但是極喜歡。
中學校園有一個小型的足球場,中午一小時的食飯時間會開放,於是只用了20 分鐘來回家裡連午飯,為的就是趕緊回校踢足球,這應該是之後弄得胃部不適的緣由。由於在該時段,所有學生可同一時間使用,所以球場上同時會有幾十學生在踢球,四至五個足球飛來飛去,吃別的學生的「波餅」是習以為常,白色校服也常有黑色的球印。
足球場是排隊上課室的場地,訓導主任規定下午上課前的十分鐘所有「球賽」要停止。有一次因為買了一個新足球玩得太開心,遲了一分鐘,新足球即被訓導主任沒收了。為了拿回新足球,硬著頭皮找訓導主任道歉,代價是每人記一個小過,結果拿回的足球卻是殘舊不堪的,十分氣結!
男校每一班總會有幾個被標籤為「壞學生」的同學,他們不理學業,卻花很多時間踢足球,順理成章的成為班代表隊。為了要參加班隊,自己只有和他們在體育課時踢足球打個交道,發現他們也不是那麼壞,球技更不是那麼好,就是在班內夠惡而已。混熟了後終能成為班隊的後備,卻未有機會比賽過。升中六時,這班學生已被中五會考淘汰出校,自己也能從後備變成正選。想不到勤力讀書也對踢足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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