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一套有關派出所女警故事的日劇完結,勾起自己曾經有緣「拜訪」日本派出所的回憶。
派出所就是小警崗,規模比警署小很多,通常只有兩至三個軍裝警員值班,處理一些小事件。那次是在福岡,大概晚上九時,和太太在百元商店買了二十一件家常用品後(數目為何記得如此清楚?請看下文),便到旁邊的車站購買長途巴士車票,一不留神剛買的那袋家常用品給人拿走了。由於選購時也花了不少心機,被人偷走後心中很不服氣,仗著有買旅遊保險,便著車站職員替我們報警。
十分鐘後兩個軍装警員到來,幸運地其中一位略懂英語。他們問了很多次案發過程,我們站的位置,每個細節歷時多久等等,其後又向車站職員問話,再去翻看閉路電視,這樣在車站便已擾攘了兩小時。
後來他們領我們到派出所錄口供,這才是全晚戲肉。其中一人問我們被偷了什麼東西,因為購物收據也放在被偷的袋子裡,我們只能憑記憶和購物總金額逐樣逐樣推斷出來,結果數出二十一件貨品。他聽到二十一這數目後,便拿出一張白紙和一把間尺,在白紙上很仔細的量度,然後用間尺劃出二十一條平衡線,確定中間距離相等,原來是用來登記被偷物品的。記錄時問得很詳細,例如手套是什麼顏色,芥末是什麼味道的,登記保暖護膝時不知如何下筆,便拿手機出來搜尋圖片確認名稱。
過程中另一個警員知道我們從香港來,於是便拿手機出來分享他之前到尖沙咀旅遊的照片,大概希望緩和一下氣氛。那時其實已經過了半夜,我們十分疲倦,但兩位警員還是談得興高釆烈。之後軍裝們又要先到外面處理卧在地上的醉漢,如是者再折騰了兩小時。
最後,千辛萬苦把口供完成,我們說要拿一個口供副本給保險公司報銷,方知道是不可以的。因為他們只是負責記錄,口供紙還要交到警署作正式調查之用。
浪費了一個晚上,原來是徒勞無功,倒是給我們見識了日本派出所警員那份超級細緻的工作態度,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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