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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都會看見,賣相同貨物的店鋪會聚在一起,形成整條街或小區以此聞名。例如: 香港和澳門都有波鞋街或金舖街。我想,這種物以類聚的形式應該是好的銷售策略,首先有了這樣集中的銷售點,想要買波鞋的顧客便很方便找到這些店,不會東尋西找的跑到別處,而且有了波鞋街這類名堂,也很有宣傳效果。顧客也可以通過比較不同的店,從而選購到最心儀的貨品。
有趣的是,你會發現相同店鋪的分店也聚在一起,換句話說,同一集團相同店名的舖頭不是相鄰並列,便是位於對面街,你多走兩三間店看到的也是同一貨色,最後也是光顧同一老闆。209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u5EX03vmmz
對集團老闆來說,這當然是好事,因為不管顧客多走幾間店,最後也是難逃他們的魔掌。再者,分店佔了幾個鋪位,減少了其他競爭者分一杯羹的機會,而分店鋪位相近也可以互相照應,好像某樣式的貨品賣光了,隔鄰的分店可以立即送過來,不會流失客人。
但對顧客來說,這樣便少了選擇。由於不是太多其他店聚腳,來來去去也是那些貨色,不能比較,購物的興趣也大減,物以類聚的效果便不能發揮。倒不如不要叫甚麼街,叫某某集團超級商店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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