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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現自己真的可能是年事漸高,做事有點力不從心。例如想著今天要完成四件事情,最後卻只能完成兩件,有時甚至更少。結果,在整天完結時,會有種一事無成的不良感覺。
一向做事前都有簡單的計劃和預算,在接到工作時會想想大概要用多少時間,例如有些要兩小時,有些簡單的可能只需半小時,於是便如砌積木一樣,把它們砌進一天的工作時間表裡,複雜的工作之間砌了一些簡單的,使自己幹一天活之後能有成功感。
現在發現這種以完成所需時間的分配方法,忽略了體力或集中力的計算。也就是說,我假設同一件工作在早上上班時馬上做和下午三時後才做所需時間是一樣,其實這假設越來越不能成立,因為體力或工作效率在早上和下午的分別已越求越大。
如果可能的話,以後應不要用所需時間來衡量一件工作,而是用所需體力來量度,再把一天可以有的體力和它的分佈量化,這樣才不致有誤差。
當然,這有點天方夜譚,還是減少每天的工作量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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