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斯,雖然是英國的南部地區,可是始終是在北半球接近最北的英國裡,一入秋天瞬間冷起來,冷到可以跟冬天無縫接軌。
這些年來在亞洲地區跟秋老虎打架的我真的很不習慣。直到最近我也常常會穿錯衣服,穿厚了也是出汗而已,那還好,穿少了就真的很要命。
我打工通常都是下午三點就回家,有一次跟餐廳的同事去酒吧坐久了,回去的時候已經天黑,氣溫好像又低了幾度,夜風像利劍一樣穿過我的大衣。短短10分鐘的路程,我冷到差點回不了家。
那一晚,在刺骨的風中,我總算是第一次思考自己已經不在香港的這個事實。
我是拿著BNO過來英國的香港難民,五月過來的,直到現在快要半年了。
因為國安法、因為政治環境……講好聽一點是未雨綢繆,為了繼續寫下去。這些確實也是事實,作為執筆的人,我比誰都想看到那篇同人小說的結局。所以竭盡一切守護這個故事、爭取講故事的空間,優先為自己的創作考慮是理所當然的。
但這危機是還沒有直接燒在自己身上,說真的還不至於會讓我放棄,不如說面對中共我從頭到尾也沒有害怕這種情緒。我從以前就特別擅長在人群中匿藏自己,有心躲的話絕對不會被找到;也可以說以我目前的人氣,觸及率還是很有限,到哪裡都無法引起注意所以相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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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我決定離開的主因,我想大概是那份悲傷和孤獨吧?
本來以為只要回到那個地方,即使只有我一個,感覺也會好一點。只是,在外地期盼回香港期盼了六年以上的我從來沒有想過,站在熟悉的空殼裡思念不在的人、思念那回不去的時光,原來是這麽折磨人的一件事。
他們不在的社區,安靜得像一潭死水。而我,則在水中下沉,似是遇溺了。
球場旁邊的那一排洋紫荊,過去幾年開花的時候我都在台灣回不來。今年她要開花的時候,我由她還未開花開始期待,一直拍了幾個星期的照片。
「多拍幾張吧,也許已經是最後一次了。」其實拍照的當下我還沒有決定要去英國的,只是隱隱約約敲響了警鐘。社會的情況每況愈下,已經沒有把握自己能堅持到明年還不走,因為我清楚自己無法置身事外,留在香港被盯上是遲早的事,而我不打算收手。
最後,就在4月,剛好是我生日之後,我家人再次討論要不要去英國,堅持了半年的我很輕易的就答應了。
「反正甚麼也沒有了,不如直接去英國賭一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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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並不害怕離開,我怕的是孤獨。但我卻又離不開孤獨,像是受詛咒一樣。
離開到習慣了,然後在習慣之中頓悟過來。沒有甚麼是留得住的,沒有甚麼是一輩子的,終究還是只剩下我一個人。
就算我心底裡有多渴望那一句「你不孤單,別讓自己一個人。」,可沒有就是沒有,哭也沒有用。我從孩提時代就很明白這一點。
孤獨早就已經把我變成怪物了,交不了朋友(不敢交也不想交)的怪物。我甚至曾經這麽想過,搞不好就算是在那個最安舒的圈子裡,那份友誼也只是單方面的一厢情願,只是我自己站在旁邊作著過於美好的夢而已。
這個假設曾經在台北把我輾到肢離破碎,但漸漸我開始覺得沒甚麼。真希望這只是胡思亂想;真希望他們會摑我一巴然後揪著我的衣領說「不是這樣」
離巢的鳥,失去了安舒的地方,沒有人保證過飛上陌生的天空後能找到同伴。
如果我本來就不曾屬於任何地方的話,那我事實上也沒有離開過甚麼,因為我從頭到尾都是孤獨的一個人。
本無一物,就自然不會再失去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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