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也到此為止了,這句話不是我應該回覆的,所以就由我先行中斷這段對話吧。可是沒過十幾分鐘,她又再傳來訊息︰「能跟你聊天真開心!」想不到她還主動打開新話題,看來她對我也有些好感。
「真誇張啊。」
已經是二十年前的事了,一些細節記不太清楚,但我跟她聊了幾天就交換手機號碼,開始在手機每天傳兩三次訊息。
然後第一次約會,是我提起想到唐人街吃中式的街頭小吃,她也想吃。結果我鼓起勇氣,邀請她跟我見面。她也調皮,說要我先陪她看電影,不然就不應約了,說到這裡,我以前那個「不跟讀者發生浪漫關係」的底線已經蕩然無存。我只希望快點見到她,快點能跟她約會看看。
再次見面時,她還是依舊迷人,臉上有點腼腆,雙手交負在背後,害羞地跟在我身旁。我記得她身上有股獨特而淡淡的香水味,而她明顯打扮過一下,卻只需化淡妝已經達到錦上添花的效果,身邊不時經過的男人都會偷偷看她。現在我已經忘記那股香味,只記得她的身體一直都很香。我們一起吃飯,大家都表現得有點害羞,我便隨便找些話題來說。
「真好啊,你都不怕我。」
「怎會怕你啦。」
「始終我是作者,你是讀者嘛,可能會自動對我很恭敬什麼的。」
「你想我恭敬你嗎?」
「才不要。現在就好。我喜歡自然的互動。」
她開懷的笑了,也說我介紹的餐廳很好吃。我們不過是吃在老舊街區的中式煎餅,她卻吃得一臉滿足。醬汁沾在她微笑的嘴角上,我則鼓起勇氣拿出紙巾,直接幫她擦了。正常朋友的互動,不過是把紙巾給對方,而她也隨時可以拒絕我的幫忙,始終這個舉動還是有點親暱的。但蒂花就像個孩子,我則像爸爸那樣,為她擦去嘴角的醬汁。
「你是麥當奴叔叔嗎?」
她大笑出來,引來其他食客的目光。有這麼好笑嗎?她不是敷衍我,是真的從心裡笑出來。看到她笑,我也不自覺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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