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摘要:
「南泉斬貓」是禪宗的一樁公案,出自《景德傳燈錄》卷八《池州南泉普願禪師》。故事說,普願座下有東西兩堂,兩堂的出家僧人居然為要一隻貓而爭執且各不相讓,正好此時(南泉)普願看見了,便對大家說:「你們說得出就能救得這只貓,你們說不出就殺掉它。」眾僧都是凡人,而且沒有人道得,因此也無人敢回話,於是(南泉)普願殺掉了貓。趙州和尚((南泉)普願弟子之一)從外面回來後,(南泉)普願把經過說給他聽,趙州和尚聽了,脫下鞋子放在頭上就走了出去。(南泉)普願說:「剛才若你在場,就救了貓兒。」
這一段公案成為千古美談及懸案,有人力斥「南泉斬貓」是不對,也犯下殺生之戒。筆者在這兒直接說出結果:不要只看文字表面,「南泉斬貓」不是斬了一隻活貓,他斬的是「對貓的執念」。也就是說,「南泉斬X」斬的是人的執念、慾望,不是貓不是狗不是雞,更不是斬人。
好了,以上約400字,給今天「貓狗主人」看便足夠,請不要誤會「南泉斬貓」!南泉斬的是我們的執念和慾望!假如,想弄清楚、長知識,以及啟迪心靈,那麼有緣,才看下去吧,否則可以停止不用看了!
2. 古言文版本、白話文翻譯:
師因東西兩堂爭貓兒,師遇之,白眾曰:「大眾道得即救取貓兒,道不得即斬卻也。」眾無對,師便斬之。趙州自外歸,師舉前語示之。州乃脫履安頭上而出。師曰:「子若在,即救得貓兒也。」
南泉普願座下有東、西兩堂的僧人,爭要一隻貓,正好讓(南泉)普願遇見,便對大家說:「你們說得出就能救得這只貓,你們說不出就殺掉(退卻?)它。」眾僧沒有人道得出來,也無人敢回話,於是(南泉)普願殺掉了貓。趙州和尚((南泉)普願弟子之一)從外面回來後,(南泉)普願把經過說給他聽,趙州和尚聽了,脫下鞋子放在頭上就走了出去。(南泉)普願說:「剛才若你在場,就救了貓兒。」
3. 中文文字的魅力與魔力:
南泉普願是唐代禪師(約749年-約835年),趙州從諗是他最得意的弟子。在這一則公案中,引來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這,都是因為大家都太執著於中文文字上的意思。
「南泉斬貓」是主謂賓的句子架構,「斬貓」令人隨即想到以刀砍斬而見血,太殘忍吧?但如果轉動「南泉斬貓」中的「賓語」位置,說成為「南泉斬情絲」,則「斬情絲」便變得很有詩意,也不會見血吧?
其實,「斬」這個動詞,也可以有多重歧義:第一是用刀砍劈,第二是除去帶走,第三是斷去的意思。
而且,原文是「道不得即斬卻也。眾無對,師便斬之。」「斬卻」中的「卻」也有「退」及「去」的意思。那就可以說,南泉叫眾人說道理來救取貓兒,講不出道理的,就把貓兒「斬卻」,也有退去、帶走的意思。
當然,身為出家之人,兩堂眾僧居然還會為貓兒而有執念,並進而惹爭鬥,也真可笑了!所以,南泉要斬的未必是「活(生生)(眼下的)貓」,而是要斬去眾人對「貓」之「我執」!尚且對「貓」也有我執、執念,那麼下一次有美麗的尼姑到來,那豈不又鬥爭嗎?外在的對象不重要,重要的是還有內在的「我執」!
至於,南泉弟子趙州從諗,脫鞋放在頭上的行為,其實意指眾人「本末倒置」了:既然愛貓,但又與他人爭奪貓兒,害得貓兒也無寧日而要被南泉退卻或放走了那貓。貓被拋棄帶走,從今人的角度而言,也可算是被斬------讓其自生自滅?或天生天養?
畢竟,古代養貓不比今天,胡亂棄貓在今天可能是大罪的!但古代卻不同,千萬別以今人的標準來評論古人的行為!
至於,世人總是看文字的表面來胡亂推測,「南泉斬貓」就只看到了和尚禪師居然殺生破戒,而不知內有玄機!送上一首偈語,給大家想想看、考驗考驗:
綿綿陰雨兩人行
奈何天不淋一人966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isEBhwm9YV
明明天下雨,為什麼會「不淋一人」?是那人有雨傘?是那人正走在簷蓬之下?難道,連天也有意志,會特別喜歡一人,而不喜歡另一人嗎?難道當中也有命運要令一人不用受苦,卻要使另外的一人受苦而要淋雨嗎?
答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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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雨潤物了無聲
淋了二人淋蒼生
4. 外援篇---所羅門王的智慧:
有一次,兩個婦人為了一個男嬰而吵起來,兩人都說自己是孩子的母親。於是,所羅門下令把孩子劈成兩半,一人一半。一個婦人同意,但另一個婦人隨即懇求所羅門把孩子給對方。於是,所羅門清楚看出,這個慈悲的婦人才是孩子的真正母親,就把孩子交給她。不久,這個判決傳遍整個以色列,人人都知道所羅門王有智慧。你,真的相信有那麼簡單一回事嗎?這故事似是為所羅門王作勢做宣傳,宣傳他有智慧而已,放在今天可能一早被人拆穿了?
5. 科學怪人的定律:
讀過《科學怪人》,就知道「科學怪人」是由不同屍體拼湊而成的,於是我們可以這樣說:「部分的總和不代表著整體的」,又或「整體的往往比部分總和的還要更大」。1+1可以大於2,1-1也可以少於零,以至於是負數。上述東、西兩堂對貓的執念若不被南泉斬下,恐怕日後會有出現更大災難的危險?
6. 進階篇(好深奧呀!):
這個公案一千多年來一直是人們評論的熱門話題,被稱作“難關”。歷來見仁見智,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大意如下:
首先,宋代雪竇重顯(980-1052),認為此舉是一項果斷措施。他說:「兩堂俱是杜禪和,撥動煙塵莫内何。幸得南泉舉得令,一刀兩斷任偏頗。」
南泉採取一刀兩斷的果斷措施是必要的。東西兩堂的僧人為貓兒的事發生了爭吵,盡是一些修行不到位的僧人。東堂說是東堂的貓,西堂說是西堂的貓,爭得起火,相持不下。長此下去,定有人傷亡!幸虧南泉依照佛法之令,揮起一刀,斬斷了爭執的對象。也許有人要說南泉犯了殺生戒,是中是正,是偏是頗,且由他說去好了,禪者的態度是「狂叫暴呼任他評,桃紅李白色自然」。
第二,是白隱慧鶴(1683-1768)對雪竇提出的「一刀兩斷」的論點提出了不同意見。他說:雪竇評南泉斬貓說「一刀兩斷任偏頗」,我先不問「一刀兩斷」時貓怎麼樣?我只想說「一刀一斷」時的貓是什麼樣的情形?」---“一刀兩斷”是“殺人刀”(否定意識),“一刀一斷”是“活人劍”(肯定意識)。“一刀兩斷”是將貓真的殺死,“一刀一斷”是假殺的意識。“一刀一斷”時的貓的情形怎樣呢?肯定是“不殺”。白隱不贊成南泉的做法,為什麼要執著“一刀兩斷”呢?他認為趙州的態度是對的,他頂履而走,不管什麼貓不貓,殺生不殺生。這才是“禪者的超脫”。
接著,是元代行秀(1166-1246)禪師撰寫的《從容庵錄》引用法秀禪師對“南泉斬貓”的評論:兩堂眾首因貓發生爭執,南泉也不解勸,更不批評他們,以本色道人,做本分事兒,提刀說“道得即不斬”。如果這時十方有情,一齊向南泉請求。或者當時有一個僧人,及時展開雙手,攔腰將南泉抱住,勸說南泉“和尚何必如此勞神” 。縱然,南泉要別行正令,敢保能救得貓兒不死。偏偏這一窟死老鼠(指兩堂眾臭和尚),關鍵時刻,一些兒氣息也沒有,南泉這時已經拉開斬貓的架式,展出的雙手也無法收回,盡令而言,真的將貓斬了。
這位法秀,還引用兩位古人對這一公案的評論。一是遼代上人作的《鏡心錄》:指責南泉殺生造罪;二是文首作《無盡燈辯誤》:指責南泉應以手作虛砍勢,豈能真的一刀兩斷,鮮血淋迸,太殘忍了。法秀還風趣的說:“文公置重,公罪輕,南泉依舊在水牯牛隊裡搖頭擺尾呢!”
第四,清代契蓮尼師,參究南泉斬貓公案,很相契。一次,巨渤恒問她對此公案有何領會?她很快就作一偈呈給老師:
「斬貓機用誰能委?草履拿來費力多。只向低頭舒一笑,任他伎倆又消磨。」
評價趙州和尚“脫履置頭而去”是嘲笑陷於雞貓之爭的僧眾是頭足倒置,只顧向外馳求,忘卻自己腳下事,不在學佛做人上下功夫,卻為爭貓奪狗的無謂細節爭論不休。
第五,浮奢子曾曰:“趙州頂履以象貓也,而南泉以為得道,是故道者貓也,得貓即得道。弟子所為者貓也,而欲從貓外求貓,道外求道,是以不得。若時有人挺身逕自取其貓,不論其旨與南泉同異,貓必不死。”
第六,日本禪學者鈴木大拙,曾說:“可憐的貓為什麼慘遭不幸呢?斬貓不是無宗教、無慈悲的行為麼?四大皆空的僧侶爭一隻貓幹什麼?趙州把鞋頂在頭上不是發傻嗎?此外,絕對否定與絕對肯定真是相互對立的麼?不,趙州和尚的行為都是十分認真、十分嚴肅的,只是不瞭解其中的奧妙,才會有上述疑問。禪不是一種教化,禪要把一切羈絆徹底拋卻”。
第七,當代大儒張文良先生曾對這則公案作過類似的評價。他說:“泉、諗師徒的所言所行,都不能以俗情塵見來理解,因為殺害一個無辜的生命,不僅對出家人是罪過,即便就世俗人而言,也未免太過殘忍了。但南泉此舉,自有深意在。僧眾為一隻貓起爭執,說明他們我執、我慢心重,斬貓可使他們悚然有醒,認識到法不可執,我不可驕,一切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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