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過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安娜。卡列尼娜》,書中的兩個重要女主角:Anna和Kitty,分別演繹了書中一句話:「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Kitty和Levin之間的愛情和婚姻是喜劇,演繹了句中的前半;而本有大好家庭且有兒子的Anna則周旋於丈夫/前夫卡列寧(Karenin)與彼此一見鍾情的伏倫斯基(Vronsky)之間。他們演繹了不幸的三角戀結局!
Anna與Vronsky愛得要生要死,最後Anna在第一次遇見Vronsky的地方跳火車自殺;而萬念俱灰的Vronsky,即去參軍以求戰死!
至於,法國大文豪福樓拜筆下的《包法利夫人》也叫Emma,小時候曾經入住女修道院,本來一心向著天主與基督,很想安份守己做一個普通女人。很可惜的是, Emma是美麗尤物!命運又怎能讓她安份守己、沒沒無聞及寂寂無名。然而,她的丈夫包法利醫生是窮鬼,Emma又不幸遇上大滾友Rodolphe Boulanger,然後又跟見習生Leon Dupuis幽會。為了充撐場面,借貸渡日的Emma漸漸債台高築,大滾友、見習生見死不救之餘,債主還想見獵心起!總之,包法利夫人Emma遇見的男人都無一是好的,連跑去藥店偷毒藥想自盡時,一直暗戀Emma的藥店學徒朱斯丹卻懦弱無能,也無阻止Emma,只在Emma死後入土為安,在夜裡偷偷地跑到墓園裡去拜祭。真是有夠瘋狂OMG吧?
兩大文豪的筆下,一個是有喜有悲的故事,一個是絕對悲劇的故事;那麼從俄國、法國來到了英國大文豪毛姆《尋歡作樂》(Cake and Ale) 之蘿西(Rosie)呢?嘩哈哈,絕對是女人狂想曲。因為?
《尋歡作樂》的書名Cake and Ale,典故自出莎士比亞的浪漫喜劇《第十二夜》第二幕第三場托比跟小醜的話:「你以為自己道德高尚,別人就不能尋歡作樂了嗎?」不過,小醜其實是愛情大過天的唱:「什麼是愛情?它不在明天,歡笑嬉遊莫放過了眼前!將來的事有誰能猜料?不要蹉跎了大好年華…轉眼青春化成了衰老。」
原來,毛姆引用的莎士比亞的浪漫喜劇《第十二夜》,本是來自西方節日基督教聖誕假期中的最後一夜為第十二夜,也就是一月六日的主顯節(Epiphany)。但劇本卻沒有跟這個節日或聖誕節相關內容,到了伊莉莎白時期的英國,主顯節已經演變成狂歡作樂的日子,所以《第十二夜》的劇名,就暗示著一個脫離現實的嘉年華世界:任何離奇的事件都不需要合理的解釋,所有不合常理的結局也都可以成立。
有了以上的理解,你或許就會明白毛姆《尋歡作樂》(Cake and Ale) 之蘿西(Rosie)這一個女主角的背景、性格及行為舉措了。其實,蘿西(Rosie)是毛姆筆下虛構的大文豪------愛德華。卓菲爾的第一任太太。由於,蘿西(Rosie)是文人家的主婦且又是老夫少妻;於是給她機會周旋於文人學子之間,一面論文學、藝術,卻又一面「尋歡作樂」------先後跟卓菲爾有往來的文人、學子有染!
而且,蘿西(Rosie)又喜歡冒險,先因避債而跟愛德華。卓菲爾逃離小鎮到大城市去,然後又跟情夫肯普私奔跑到美國改姓換名了。當然,蘿西(Rosie)這樣子作法自然有人歡喜有人愁。小說到了最後兩章25及26最精彩,當愛德華。卓菲爾去世,他的第二任護士太太請了作家洛伊來為她的丈夫寫傳記,而洛伊的好友---即是小說的第一身敘事者「我」(威利。艾森登)亦一起同行到了她的府第去。作家洛伊為了寫愛德華。卓菲爾的傳記,且面對邀請他的現任太太,自然對蘿西(Rosie)不客氣;但敘事者「我」(威利。艾森登)卻對背夫偷漢且私奔的蘿西(Rosie)處處辯護:
「她肯定濫交成性。」洛伊說。
「你根本不懂她,」我說:「她是非常單純的女人……喜歡把快樂帶給別人,她放膽去愛人。」
(註:正想寫愛德華。卓菲爾傳記的洛伊處處批評卓菲爾第一任太太蘿西(Rosie) ,固然是當著第二任卓菲爾護士太太的面子來說的,但洛伊跟敘事者也說得很明白很大膽,令讀者會心微笑!尤其以下…)
「你覺得這個算是愛嗎?」洛伊說(註:洛伊其實想說蘿西(Rosie)人盡可夫!)
「不然姑且叫愛的行為。她天生多情,每當喜歡別人,上床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從來不會有任何猶豫。這並不是罪惡,也不是淫蕩,而是她的天性。她獻身於別人,就像太陽帶來溫暖、花朵散發芬芳一樣自然。這對她來說是享受,她也喜歡讓別人享受。這點並不影響她的個性,依然很真誠、淳樸又沒心眼。」
當筆者讀到這兒已經笑了出來,且看第二任卓菲爾護士太太的臉色更加之好笑!而即使各位讀到以上的一小部分,其實也會知道小說的第一身敘事者「我」(威利。艾森登) ,原來跟第一任卓菲爾太太:蘿西(Rosie)一樣有染;只不過是當年,女的已三十多四十歲,而男的當年才小伙子不到二十歲?
然而,最後26章卻很殘忍。當敘事者「我」(威利。艾森登)所寫的劇目在紐約市上演,我也自然到那兒去;而蘿西(Rosie)居然寫信留言要求一次會面,的確「我」(威利。艾森登)也在猶豫去與不去之間------尤其是,當蘿西(Rosie)的前夫愛德華。卓菲爾去世時,大家都以為蘿西(Rosie)也已死去了。那麼殘忍在哪兒?
對第一身敘事者「我」來說,十多歲就跟卓菲爾夫婦認識及跟他們學踏自行車,且不聽監護人叔父母之言要跟他們夫婦相處出入。而現在蘿西(Rosie)已七十多歲的老人了,這又情何以堪?尋歡作樂卻是少年情事老來悲!最不忍見的是:「自古美人如英雄,不許人間見白頭」?
順帶一提,毛姆《尋歡作樂》(Cake and Ale)的敘事技巧亦非常高明,在一虛一實的兩條線索中:作家洛伊為虛構作家愛德華。卓菲爾寫傳記,敘事者「我」(威利。艾森登)跟愛德華。卓菲爾第一任太太蘿西(Rosie)之間。這兩條線也在諷刺所謂傳記的真實與否,同時令讀者反思小說究竟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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