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八6】「求你將我放在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44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oM7p2ftSh4
〔呂振中譯〕「將我印在你心上如印章吧!將我帶在你手臂上如戳印吧!因為愛情恰如死之堅強;熱愛好似陰間之牢固;它的烈焰是火的烈焰,非常猛烈的火焰。」
﹝背景註解﹞「印記」:在古時是用來表明所有權,當時的人常將印縛在繩子上,掛於頸項。
﹝文意註解﹞一般視六、七兩節為本書的高潮,也揭示全書的主旨,讚美愛情的力量堅強無比,水火難摧,世上財富不能交換。
「心上」:指情愛。
「臂上」:指能力。
女子希望良人把她放在心上如文書加上了圖章,愛她永不改變;又像帶在臂上的烙印,永不磨滅。
「陰間之殘忍」:陰間不會交出死人,正如有真愛情的不會放棄所愛的人。
「耶和華的烈焰」:希伯來文片語表達的是一種極熾烈的火焰,暗示這火是由耶和華點燃的;真誠的愛,是神賞賜給人的最大禮物。
﹝靈意解說﹞「求你將我放在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心』是愛的所在;『臂』是能力的所在。她將自己完全交託給主,信靠祂愛之心的記念,和祂大能膀臂的扶持,因為知道她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必能保全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後一12)。
「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因為她認識主的愛──就祂愛的能力說,是堅強無敵的,如死亡般固守著它所得著的人,無何能改變(羅八35~39);就祂愛的性質說,是戀愛至於嫉妒的(雅四5),人若惹動祂的嫉恨,就像陰間一樣的殘忍,祂會不顧一切的來對付。而主的對付,乃是以烈火(來十二29)來燒燬一切不合乎神的東西。
﹝話中之光﹞(一)求主保守我們的心,使不至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林後十一2~3);除祂以外,不可讓任何的人、事、物佔據我們的心。
(二)「印記」是用火烙的,「戳記」是用針刺的;信徒需要經過火煉和痛苦的代價,才能與主有愛的聯結。44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0n4mfCQq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