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車繞了汴京城一圈,在大理寺大門前停下,衙役將兩個渾身髒兮兮的少年拉出來。
「兩個都封枷送進去?」一個衙差捏著鼻子甕聲甕氣地說話,神色猶豫,「我記得傷病廢疾者與十歲以下不必戴獄具(註1)──小的這個,滿十歲沒有?」
衙役當中有人嗤笑一聲,道:「同情他們?同樣是罪臣之子,好歹他們的爹先打贏了叛王才兵敗降遼,遊街示眾後打入天牢算好的了。沒瞧見皇上一怒之下令把叛王的兒子從宗室冊中除名,沒入奴籍,丟進教坊司?」
另一人也笑著附和:「哈,世事可真是難說得很,誰能想到,皇帝的侄子、堂堂世子殿下,一朝變成小倌……不過聽說那趙敬在北方自幼習練騎射,本來就沒半點女兒家姿態,大抵也學不來,能服侍得那些官老爺舒舒坦坦的麼?我猜滋味一定寡淡得很,哈哈……」
領頭的催促:「別多話!你忘了麼,『應枷、鎖、杻而不枷、鎖、杻及脫去者』,杖罪笞三十!(註2)上頭的人查驗過,小的也已經虛歲十三了,趕緊給封上。」
兩名衙役倖倖地應了,合力先給年紀較大的少年封上二十五斤盤枷(註3),三指寬的熟鐵片和厚生牛皮各兩道,再用軟麻繩把枷身纏緊。
李謹言的哥哥白著臉,似乎想勉力支撐,但是膝蓋不住地抖震,腰背怎樣都直不起來,不消片刻就脫力跪倒在地上,枷上「李慎行」三個真書大字映入李謹言眼中。
兄長叫李慎行,那自己這個當弟弟的,該不會……
果不其然,拘著自己的這副枷鎖寫著「李謹言」三個字。
在這裡,他依然叫李謹言,而史書上正正記載了一個叫李謹言的人,只提到死時官職、年齡和事跡,沒有言及身世……會是他麼?還是恰巧同名同性而已?
但李謹言無暇多想,也沒有這氣力精神慢慢琢磨。
枷鎖彷彿重逾千斤的大石壓在身上,他這副才十二歲的病秧子身體哪裡扛得住?盤枷一封,不消一眨眼,他已經呼吸不暢,胸口發悶欲嘔,兩腿一軟,連人帶枷摔倒在地,無論衙役怎樣用繫響鈴的長索牽引,呼喝推搡,兄弟倆都爬不起來。
李謹言眼前一時發白一時發黑,心道如果借屍還魂是真的,不是夢,不是失心瘋,他可不想剛活過來不久又得白白死去,不值得,必須快點想方法自救。
在現世的家裡,自己向來習慣看人臉色眼色過活,而忽然熱血一沖、梗著脖子頂撞父親一事,現在回想起來也覺得詫異。
他在現世小心翼翼地活了十八年,又被砸了一回腦袋痛苦地死過一回,應該很清楚,活著比什麼都重要,不是嗎?
他艱難地蠕動到領頭衙差面前,仰著臉求情:「官爺行行好,枷真的太重了……我自出娘胎就落下了病根,沒什麼力氣,不會逃的……」
兄長李慎行挨在他身旁,起初萬分震驚地望著他,很快就像明白了什麼似的,臉上血色一點一點地褪去,只餘頹唐絕望,嘴唇咬得發白,淚水再次成串成串地掉了下來。
「阿弟……」
李謹言猜測原身體弱,備受家中疼愛,想必心氣極高,抄家時反抗了,按理來說應該不會求饒,但是眼下活命要緊,就當是被官差砸得丟了魂兒罷。
他和這個「兄長」已經淪落成人人喊打的落水狗,難道還要揣著無謂的骨氣逞一時之勇,落得個活受罪的下場?
他與李慎行哀慟的眼神一觸,馬上撇開目光,繼續可憐兮兮地望著領頭衙差。
領頭衙差居高臨下盯著李謹言上下打量一番,俯下身來,慢悠悠地開口:「抄家時鬧騰得厲害,碰都不給碰,現在倒乖順得很。砸怕了?」
李謹言與他異樣的目光一觸,瞳孔一縮,抑住反胃的感覺,聲音再放軟了三分:「不敢了,求官爺高抬貴手開開恩……也求求官爺容我兄長換副輕點的枷鎖,我願意代兄長做牛做馬償還……」
在領頭衙差眼中,李鴻雪的小兒子分明才是送進教坊司當小倌的最好人選。
雖然被砸傷後流的血蓋住了小半張臉,但是仍能看出來長了一副我見猶憐的好皮相,鼻樑的弧度恰到好處,如同一隻上好的瓷瓶,眼角微挑,泛著瀲灩的波光,勾得人心癢。
他嚥了口唾液,手神差鬼使地沿著眼睛摸下去,摸到羊脂白玉般的臉頰肉,用力揪了一揪。
李謹言閉著眼,用哭腔胡亂呻吟幾聲,心中把自己當成死人──這招他早在小時候挨嫡兄打罵的時候已經學會了,模樣愈是悽慘,吃的苦頭愈少。
衙差愈揪愈用力,直掐得肌膚通紅,看著腳下的人像受驚的小兔子一樣發著顫而絲毫不敢動彈,才品夠了銷魂的滋味,滿意放手。
「唔,還算知趣……算了,人都爬起不來了,要是押進去時丟了命,大夥兒都得擔責。算進『傷病廢疾者』裡就行。」
領頭衙差命手下解了枷,戀戀不捨地瞧了李謹言幾眼,魂不守舍地說出心裡話:「小傢伙,要是碰上大赦出來了,想必也做不了工,不想把自己賣進南風院或教坊司裡的話,記得來尋官爺收留,嗯?」
大理寺不遠處就是他口中的「教坊司」,是專門訓練官家樂伶舞姬的地方,有自願賣身進去討口飯吃的,也關押著不少入了奴籍的罪臣妻女,不能贖身,下場大多都很淒慘。
而男子被罰入教坊司則極為罕見,歷史上只記載了一人曾遭受此等奇恥大辱,正是當今的叛王清河王趙策元之子趙敬,成為大燕市井之徒茶餘飯後的笑談。
流傳後世的民間逸談中就曾經提到,不少南風館都趁熱鬧給自家的小倌改名加個「敬」字,有一家更絕,給館中所有廂房加添一面銅鏡,戲謔「照鏡」能助興,頓時人滿為患。
至於那個可憐的趙氏世子之後怎樣了,無論正史還是野史都沒有再記載,後世無從得知。
話說回來,領頭衙差語音剛落,就聽得大理寺不遠處起了一陣騷動,氣急敗壞的呼喝聲此起彼落。
「抓住那個賤奴!」
「快追,休要讓他逃了!」
註1:《宋刑統斷獄律》:「諸禁囚死罪枷,婦人及流罪以下去,其杖罪散禁。年八十及十歲並廢疾、懷孕、侏儒之類雖犯死罪,亦散禁。」
註2:參見《刑統》卷二九《應囚禁枷鎖杻》。
註3:盤枷出現於唐代,圓形無角。北宋末年很多盤枷過重,宋徽宗曾特意下詔,規定「獄具盤枷,止重十斤」,但根據《宋會要輯稿》,當時實際情況是「盤枷之制不著令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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