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位於觀塘平常上班的M記分店,一切都如舊,那群 90後、00後的兼職還是戇鳩鳩的樣子,阿權還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在X九那些可憐的店長。
而我還是一如以住袖手旁觀,笑著以隔岸觀火的心情看著這一切。
這個小小的店鋪只有大約三千呎的空間,對於地球來說它是微不足道的一點,但 對我來說這裡是讓我安心之地。
一方面我討厭這個地方,另一方面我無法離開這個地方。因為我是這裡的一部 份,它也是我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因為它是我的歸宿,也就是唯一可以容納我的地方。
說起來真的有點無地自容,自己的歸宿居然不是自己的家,也不是和小紅一 起時的小單位,而是我工作的地方。
歸宿是什麼?這是個問題。 有人會將它解釋為一個人的終點,又或是最終會回去的地方。但這樣說可能有點太抽象。 所以我們不妨將它理解成一個人內心的天堂。假如人死後的天堂是度身訂造的話,就會回到自己的歸宿。
而我死後就會回到觀塘的M記分店,永遠與這群沒出色的蛋散,以及自己最討厭的人在一起。
這當然可悲,但同時合情合理,因為工作佔了我人生的大半,工作幾乎就是我生 活的全部,只有工作的時候我會感到自豪,也感覺自己是存在,是被需要的。
難道就因為意識到自己的可悲,所以我才會殺死阿權,拋下一切來到美國? 究竟我在追求什麼?
我不知道。 這一刻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身在歸宿之中,甚至也不知道自己的生死,對了,我大概死了才會來到這個地方。始終我和黑人的體格差太遠,就算被錯手打死了也不奇怪。
如果可以選擇的話,我寧願人死如燈滅,也不希望永遠留在這個位於觀塘的可悲樂園。假如世上真有輪迴的話,我希望投胎後第一眼可以見到 Elon Musk、Zuckerberg又或是Richard Li 。
可是當我醒來時,第一眼看見的人是無帽輝!?
環顧四周,這裡是醫院,肉體是四十六歲的陳錦波。 我沒有死、無帽輝也不是我老豆,多謝上帝保佑。
「乜咁撚大鑊呀?」他劈頭一句就問。
我看看鐘,是深夜三點。我開始記起自己處於什麼情況。我十一點離開M記總部大樓,遇上三個黑鬼施襲,到現在過了四小時……
我非常相信,我遇上的不是一般搶劫,那三個黑鬼對我的財物根本沒有興趣,他 們是要來教訓我,要我不要多事。差不多可以肯定襲擊事件是和魚柳包有關,我在M記總部內使用電腦,網絡背後必定有人監視我的動向,而當我離開時,當事人就吩咐黑人來警告我!
只是魚柳包半塊芝士的問題,為什麼要玩到這樣大和鬼鼠祟? 我再想,或者未必和魚柳包有關,純粹只是我看了不該看的資料?
但我在M記工作多年,公司不似香港特區政府,並沒有黑社會文化滲透……愈想下去,頭便愈痛。
「我想休息多陣,你返去先喇!」
我想,我不應該把平凡和對現時生活非常滿足的無帽輝拉入這淌渾水裡,這樣對 他不公平。
性感的護士給我吃藥後,告訴我警察明早會來替我落口供。 可能由於我剛剛在深圳殺人藏屍,對警察非常敏感。清晨五時左右,當我檢查身體並無什麼太大不妥之後,就偷偷離開醫院。
我不是疑犯,只是一宗街頭搶劫案的受害人,這樣離開,相信警方都會高興少了一件麻煩工作。至於我被施襲的背後動機,直覺告訴我芝加哥警察不會幫到我。
六時半,我返回無帽輝家中,轟天的鼻鼾聲告訴我他完全熟睡,收拾好行李後 (事實上,我仍未打開過行李),寫下一張字條,告訴他我立刻回港便匆匆走了。
但願我的出現對他平靜的生活沒有造成太大影響吧?
一個人來到清晨芝加哥街頭,我忽然想起我曾經看過的一本小說,那是保羅.奧斯特(Paul Auster)寫的「紐約三部曲」 The New York Trilogy。
在《三部曲》裡的首部《玻璃之城》,故事描述一個偵探小說作家奎恩,有一天收到一個陌生人的電話,讓他陷入了比任何偵探小說都更為撲朔迷離的案情之中……
奎恩的經歷和我非常相似,我何嘗不是因為那個「乜鳩志」一個異常戇鳩的問題 而弄到今時今日這個田地,木立於芝加哥街頭。我記得在《玻璃之城》裡,那個作 家奎恩最後什麼也沒查到,撲朔迷離仍是撲朔迷離,我呢?
我最後又會查到什麼呢? 微信響起,是小紅。
「老公,你在干什么?念你的蜜糖上。」 我試圖回想自己在這段經歷之前的生活,但要喚起這種回憶相當困難,因為,如今那些事情似乎離我很遠……
我本來是個平凡的M記區經,在家照顧父母,在深圳有一個年輕的女朋友,不過在那記揮棍之後,這些一切都不存在了。
早上八時,我一人在芝加哥街頭,沒有下一步行動的具體想法。 只知道魚柳包的秘密非比尋常,我不能找警方協助,也不會再打攪無帽輝,也沒法再回到M記總部,我在美國再沒有一個認識的人了……
是的,我應該做的事情,是到機場買一張機票回港,然後過關,去看看那條屍究竟有沒有如我預期中一樣被醃乾成鹹魚。 這時候,微信傳來了一個陌生人訊息……
這個來自香港的年青人又是年青人叫盧卡斯,自稱是「乜鳩志」的中學同學。
現在在芝加哥大學讀著什麼資訊什麼電腦什麼全球什麼科技什麼綜合的碩士學位,我與他見面的地方是大學附近的一間美式茶餐廳,我一見到他就沒有好感……
全身都是電子產品和遊戲設備,耳筒,平板電腦,手機,遊戲機,衣不稱身,穿帶著一頂鴨咀帽,瀨屎褲、殘舊波鞋,拿著一塊隨時送他入殯儀館的滑板……
他媽的你是來讀書還是來玩?
一看就知,他是那種有點家底,家住太古城或康怡或德褔或美孚,用中產或公務 員父母辛辛苦苦儲來的錢來到美國「留玩」的「濕奶」年青寄生蟲!
「 Yo!你係阿志個Friend波叔?」
「 Yo乜鳩?你係盧卡斯?你姓盧?」
「 Yo! No!係英文名Lucas!我姓郭,叫柏曦!Yo !」
「小李老帽可唔可以唔Yo ?」
「 Yo! OK!你唔鐘意我Yo我就唔Yo !Yo !」
充滿火藥味的介紹後,盧卡斯並沒有動怒,大抵他是那種已經把情緒全投入虛擬世界的青年人吧? 現實世界對他們來說是個夢境。
盧卡斯說他受了阿志委托來支援我,其實他出現的時間相當恰當,我正沒有地方落腳,於是我問他可否暫住在他家裡,他想也不想就答我沒問題。
然後他問我之前發生過什麼事,因為他看見我手包了繃帶,我答他我不小心仆街。他又問我要不要聯絡在香港的阿志,我想了一會,答他暫時沒有需要。
在 M記總部附近被襲的事情應和魚柳包有關,我是應該第一時間告訴阿志,但可能由於「樽鹽」 (尊嚴)問題,我想查出更多資訊才一炮告訴他,這才顯得我「勁」……
況且我剛從醫院偷走,不想和警察有任何關聯,目前行蹤還是低調些好。
盧卡斯並不是住在大學宿舍裡,他住在大學附近一幢舊樓的套房裡,套房稱為狗 屋更為恰當,因為其混亂和骯髒的程度並不適合人類存活。
完全沒有秩序可言的房間,四處都是電腦、平板電腦、小型電腦、筆記薄電腦和有關電腦的東西,零件、電線、火牛胡亂地攤在一地、堆在一起……
「小李老帽依度係人住?」
「 Yo!波叔,我讀電腦㗎!」
「讀電腦大撚晒?」
「 Yo!波叔請你唔好講粗口好冇?」
「 屌你!再Yo我就中柒你!」
盧卡斯笑笑口收口,把滑板攝在兩部電腦中間,然後說:「阿志講過波叔你嚟美國做乜,係為咗魚柳包件事嘛,Yo !」
「講多劑,再Yo我就中柒你!」我非常嚴肅地說。
「 OK,無問題,冷靜啲。」
「 屌你,而家後生仔個個都鐘意聽嗰個乜嘢執屎田彼柏㗎啦,邊有人聽Hit-pop?你原始人嚟㗎?重Yo ?」
盧卡斯收起笑容,問:「吓?波叔,邊個叫執屎田彼柏?」
屌你老母年青人!你係咪食咗藥?我非常嚴肅地說:「你唔撚係啊?執屎田彼柏都唔識?你真係原始人嚟㗎?Justin Bieber 喎?」
「 Who the fuck is Justin Bieber ?」盧卡斯雙目發出智慧的光芒。
一剎那間,我感覺到一份巨大的怪異正在這個世界冒昇中……
Justin Bieb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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