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篇〈好故事不能只在「說」故事〉的重點,在於怎樣把故事「呈現」在讀者眼前,以及對故事的「認知」、「觀察」與「感受」。假若作者能夠對自己創作的故事有豐富的認知、細微的觀察和真切的感受,他自會懂得如何把故事呈現出來,讓讀者全情投入在故事之中。這種看似魔法的描述,簡言之,就是敘述的技巧。
甚麼是敘述的技巧呢?台灣著名兒童文學家林良說:
你運用「敘述」,才能夠使故事「邁步」,使故事向前走。你運用「敘述」,說明一個角色跟另一個角色,跟空間,跟時間的關係。
敘述推展事情的發展,敘述描繪角色與角色之間的關係。敘述的技巧,就是怎樣好好表達角色與事件。
知名作家洪蘭表示很多孩子從小就不會思考與表達,連不需要破題的題目都寫不出來,更不用說要進階使用修辭法。表達能力的水平,決定人的敘述技巧。
過去十多年來,有不少專家都一直研究一個現象,就是人的表達能力下降跟在互聯網使用的語言是否有著密切的關係。無疑網路的發達和智慧型手機的衝擊,改變了閱讀型態。短促的訊息、錄音,以至創意貼圖逐漸取代了長篇的文字。年輕一輩創意十足,潮語推陳出新,只是網路上的表達往往缺乏邏輯性,用詞過於碎片化,為營造效果而刻意使用錯別字,不過這些都不適用於寫作上,那些專家都認為,這類表達方式直接導致了語文能力惡化。
林良主張用「淺語」來創作兒童文學作品,「淺語」就是顯淺易懂的文字。我認為「淺語」除了有簡單而明的意思,也有簡約的意義。我在〈好故事不能只在「說」故事(一)〉裡說過,過度使用助詞、連接詞,甚至是代名詞,往往會令文章的吸引力大大降低。小孩子寫作,總喜歡加上「突然」、「忽然」、「這時候」、「因為……但是……所以」,單看這些詞語是沒有問題的,然而被小作者頻繁地加進文章裡去,就令文章變得冗長、繁瑣,有點像一些行政或法律文件。誰會認為那些冷冰冰的文件可以吸引讀者的眼球呢?
到底為甚麼孩子總要在文章中加進那些沒有實際需要的詞語?我想有兩個原因:一、作者常常要在故事或文章裡充當說書人,處處介入其中,或說明之,或補充之,務求使讀者明明白白、清清楚楚。這樣做的話,就會使讀者再不能投入到文章裡,他們會感到作者有太多的東西要補充和說明,使作品不再有趣,活像博物館的導賞節目;二、為了充字數。學校的作文課對字數有一定的要求,若不夠或過多字數,是很有機會被扣分的。因此,他們會不自覺寫了許多贅詞冗語。這樣子的訓練當然對孩子是沒有幫助的,而且使他們只顧著夠不夠字數,忽略合適的表達方式。
要把作品雕琢到簡約的地步,要慢慢除掉愛用助詞、連接詞,以及一大堆的補充語,例如「這時候」。盡量先嘗試使用直接而簡短的句子,如果能夠以此精準表達所思所想,那就是練成「淺語」的第一步了。(續)
註1: 林良,《淺語的藝術》(台北:國語日報出版社,2011,修訂二版),頁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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