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談戀愛像在記帳,喜歡以數字衡量兩人的愛情含量。可惜計較誰認識誰在先、誰和誰走了多久,這些放諸戀愛國度裡統統不適用。
「我跟你拍拖十年了……」
那又如何?不再相愛就是不再相愛,即使兩人一起度過三十載也改變不了移情別戀的事實。
假若有天情人跑到你面前攤牌說愛上了另一個,切記別跟他吵別跟他鬧。那麼,最少在他的回憶裡,你永遠是個明理且有修養的舊情人。一旦哭鬧糾纏着要對方解釋原因,他只會從不再愛你惡化成討厭你,覺得你無知而膚淺。
愛情來的時候沒有原因,走的時候又何苦斤斤計較?
愛,也該愛得有尊嚴。
假如對方已一再表示去意已決,原因是甚麼,結果都一樣。苦苦癡纏,留戀一個不再愛你的人只會讓日子變得不幸。沒有人愛自己不要緊,倘若連自己也不懂得愛惜自己就太悲哀了。
一個男人若決心攤牌,並且不打算隱瞞,直截了當地坦承已另結新歡,分明就要讓女友死心、迫她放棄;他根本無暇顧及女友感受,只想盡快「解決問題」跟另一個她公開新戀情。到了這地步還跟他苦纏下去,還冀盼尚有轉圜的餘地?放生對方,也放過自己 ── 你永不會知道未來將會遇上誰,也許下一個他才是你的「the One」。
無論如何也要知道原因?
情侶分手泰半只得一個原因,就是愛得不夠。假使兩者皆深愛對方,還有甚麼是解決不來的?有甚麼是不能夠包容遷就的?
物必先腐而後蟲生,一切愛情的壞死也不能完全歸咎於第三者 ── 只有愛得不夠,才會有足夠空隙讓第三者鑽進那本應只屬於兩個人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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