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應否談戀愛」── 老掉牙兼最最俗套的作文及辯論題目,學校卻往往樂此不疲。
不過無論選擇支持或反對,重點是討論過後,學生不會被老師抓上台訓話。既然是議論文或辯論題,便沒有絕對的黑與白、對與錯,勝負只視乎誰的論點與論據更結實有力。
即使現實中有學生談戀愛,師生之間大都彼此尊重,奉行睜一眼閉一眼「Don't ask, don't tell」政策。
時移世易,讀報驚見某中學明文禁止學生談戀愛,還在早會上公佈「拍拖名單」,只差沒即席進行公審棒打鴛鴦。校長的理據是擔心學生欠缺自制能力,情到濃時會做出越軌行為,後果不堪設想。
的確,校方有責任讓學生明白做人和做愛同樣須面對後果,但香港哪條現行法例規定求學時期不准談戀愛?況且在早會公佈「拍拖名單」?這是文革嗎?要不要把學生拖出操場批鬥?
校方針對學生施行精神迫害,比同學間的欺凌更叫人齒冷心寒。
學生既不是奴隸也不是校方的私有財產,學校憑甚麼禁止學生拍拖?況且拍拖就一定影響學業?校長的一個「朋友」就能代表所有學生的立場和言行?我倒認識一個男生公開考試不及格,可是為能給女友一個將來而發奮重考,結果不單考進港大,最後還以一級榮譽畢業。
校長卻引述「朋友」因求學時期初嚐禁果,最終非但考不上大學,女友還意外懷孕,「朋友」不得已只好放棄升學出來工作;奈何日後跟妻兒關係也不好,最終逃不過離婚收場。
校長以為這則故事能起警世作用?Sorry,這明顯是個人問題。多少人邊談戀愛邊考上大學?況且誰說上大學是唯一出路?多少成功人士並沒受過高等教育。當真非要文憑不可,世上還有種途徑叫在職進修。
一個一事無成的人,很難說服我說全因年少輕狂作了一個錯誤決定,而不是他本身待人接物或工作能力有問題。
一個男人若只知道諉過他的女人,碰壁時只懂怨道「要是當初沒跟你在一起我便怎樣怎樣」,那種劣質男人,即使當年沒有談戀愛也注定會是個失敗者。
求學時期拍拖不成問題,不知分寸、不負責任,不懂得在適當時候做適當的事問題才大。人是感情動物,兩情相悅如何禁得了?所以問題不是中學生應否談戀愛,而是該以甚麼樣的心態和形式談戀愛。
26.03.2014
| IG:@琉璃異色貓 | Fb專頁:琉璃異色貓 | TG:@storytellingcat | Discord:琉璃室所 |
ns 15.158.61.6d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