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曾經寫過一篇文章《男朋友的前女友》,偶爾翻出來重讀一遍,慶幸自己的觀點與原則始終如一。
若說女人拿自己跟男友的前度比較是天底下最自討苦吃的事,那麼吃那位前度的醋則相信是最不智的決定。
何必斤斤計較一段過去?
過去了,就是過去了。重要的,是此刻靠在他肩上人的是你而不是別人。
終日耿耿於懷男友與前度經歷過些甚麼,度過多少溫馨甜蜜日子,自己難受,男友也不好過。
偷偷翻查男友的日記、社交媒體上的照片和帖文、訊息記錄,甚至 Google 兩人曾走在一起的證據。一旦發現男友前度有寫網誌的習慣,馬上成為對方最忠實的「讀者」,企圖在字裏行間揪出兩人的情史……
查到了,看到了,內心可會好過些?不見得。
這種近乎跟蹤狂的病態行為,隱隱透出女友過盛的佔有慾、對男友的不信任、對前度的妒意……直教人心寒,對戀情卻沒半點好處。
狩獵是男人的天職,打從石器時代,男性基因已潛伏了無數個征服因子。本性難移,愛征服的一群,也許會甘於一時束縛,卻不可能一輩子乖乖地接受約束。
不僅事事管頭管腳,就連他的過去也要干涉?企圖抹殺一個人的過去最愚昧,男人往往就是這樣被嚇跑的。
過去她並不存在於他的生命,那又何必追究他跟誰牽過手接過吻?如果愛他,自會懂得尊重他的過去。
她不必知道原來某年某日,他曾跟前度四目交投,直至餐桌上的雪糕紅豆冰完全融化仍捨不得移開視線;更不必知道他與前度共赴巫山經歷過多少次高潮 ── 愈是介懷,愈努力翻挖對方的過去,扎在自己心上的刺只會愈多愈痛。
「過去」是個很微妙的存在,曾經發生的,洗不掉,也抹不走。然而只要你不去觸碰它,它自會隨年月淡化,在腦海一隅留下一個很淡很淡的印;淡,但無法完全消除。
因為那些,都是我們活著的證據。
Life is like walking through snow, every step shows.
歲月無聲,然而曾經有過的快樂,曾經掉過的眼淚,一點一滴也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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