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過上次提堂的經驗,加之當日都選擇當庭否認對他們的控罪,律師更給予最新的答辯方案,因此從二人臉色可看出明顯比上次信心充足得多。反觀作為證人被頭一次傳召到來法庭作供的梁碧藍則緊張得多。
為了今日出庭作供,但又不便給事頭知道情況,梁碧藍惟有以請事假的方式,一早她就同神婆帶著證人傳票來到法院報到完畢,由主控官助理人員來到一間室先坐低等候。期間她與同為辯方證人的神婆可無法跟賈南風他們見到面。
在房間等候被傳召到法庭作供期間神婆早早留意到梁碧藍的情緒顯得好不安定。又不怪得她會緊張成這樣。作為辯方證人身份出庭,如實將當晚發生的情況講出,無疑對自己那位前度不利。
但人家上一堂都認了罪,今堂重點落到其餘兩位辯方的身上。當日若然不是為了替自己出頭,兼且阻止被那個衰人騷擾,才不會累及到兩位朋友被送上法庭。
梁碧藍好清楚衹有把當晚事發的過程一五一十向法官與陪審團講清楚方才救得到另外兩名被告。反觀,昨晚占過一卦的神婆則不像梁碧藍那樣愈坐個人就愈不安定。
時間過得好慢,房間氣氛又那麼局促,加之有關案件的全部內容及各自準備好的供詞,不得與未作供的證人談論,而漸漸使兩位辯方證人都覺得非常難熬。
計下時間,單案都開審了約近十五分鐘,房門傳來幾聲敲響,接著都未等坐在裡邊的人起身,房門就被人從外邊推開,一名身著正裝的主控官助理行入來。
「麻煩梁小姐,準備好的話就到妳。」通知過一聲,工作人員便轉身返出房門口外邊。
被神婆輕輕拍拍手背以示一番鼓勵後梁碧藍隨即起身離開房間,靜靜隨著工作人員沿走廊行去通往法庭的方向,直至行到來有庭警把守的門口前,工作人員循例出示了個證件,並要求梁碧藍將臨時掛胸前的證件也出示一下。
面前等通往法庭那道大門被推開,隨工作人員行入法庭那刻所見,現場就同細時電視播過的多套本土律政劇集的法庭現場幾乎一致的座位佈局。
行入門口,走道兩邊為旁聽席,見無坐幾多個人,本該令這麼大個囡頭一次行入法庭的梁碧藍覺得毋需太緊張。
可正對著前方盡頭高出一個台階的位置正中間個C位的法官大人個樣看上去並不算威嚴,弊在還有坐他前邊對落的書記、通譯員,以及左邊的六名陪審團,還有分別列席法庭左右兩邊的控辯雙方跟旁聽席上的人在內幾十對眼望過來自己這邊,嚇到梁碧藍成個人都慌了起來,直到她的視線落到法庭左邊被告欄內站著的賈南風,二人四目雙頭那刻,見對方給予信任的眼神,令她覺得務必要為自己的閨蜜重新打起精神。
按法庭書記的指示行到證人席的位置前,並問其是否願意發誓或宣誓。從無任何宗教信仰,但為了表示要對等陣作供所講的說話負責,梁碧藍可依足宣誓的方式,站立在證人席前用隻手按著本聖經以宣誓方式保證講真話。
既然作為辯方傳召過來的第一證人,梁碧藍好清楚等陣勿論面對主控官的提問,自己所回答的每一句,都務必要做到,回答問題咬字邏輯都要清晰、不清楚答案就講不清楚,切記不要啰嗦,不明白或聽不清楚,可要求發問人複述一遍問題這幾個要點,方才獲得法官與一眾陪審團的信任。
宣讀完誓詞,下邊就先由主控官對其進行發問,及後控方還會對其進行盤問環節。盤問完畢後,主控官可能會再補充多幾條提問。此外,無論在庭審過程中任何階段,裁判官都可以向證人身份的她進行發問。等作供完畢後,會獲通知離去。但好似她們的情況,到時亦可留低旁聽餘下的審訊過程。
簡單點來講證人上庭作供共分為主問,盤問以及覆問三個階段。主問時,傳召其出庭的律師或檢控官對自己的證人發問,會問及事發經過。發問的律師或檢控官向證人不能問引導性問題,即在問題預先提供答案;
盤問時,會由並非傳召證人出庭作供的一方向證人作提問。 例如,辯方律師會盤問控方證人,而檢控官會盤問辯方證人。盤問的主要目的是讓對方證人說出對己方有利的事實,或暴露出證人供詞的前後矛盾或不合邏輯之處,藉以攻擊對方證人並不可信或不可靠;
最後並非每個證人都會經歷覆問階段。 覆問的作用是在盤問後,讓主問的律師或檢控官在己方證人澄清在盤問時的答案,而不能問全新的提問。下邊輪到主控官先對證人席作出完宣誓的辯方第一證人梁碧藍小姐進行發問。
「梁小姐妳好!我想請問妳同本案三位被告的關係,以及事發當時,亦即是十二月廿三號晚,妳在灣仔雲咸街60號中央廣場,現場見到咩?」一番標準的開場提問,事前做足功課的梁碧藍好快就給出下邊這番回答。
「事發當晚,我同兩位朋友,包括案中第三被告及另一位朋友離開我們工作的地方元創方,搭車到達中央廣場那間PUD,坐低了一陣。先是我兩個朋友出了去舞池玩完一輪返來,然後我都跟著出去陪她們一齊玩了一陣間,我朋友,亦即是案中的第三被告人賈南風小姐行了過舞池的另一邊。因為那晚間PUD人客好多,更莫講舞池到處都人逼人,所以我都是在事後聽對方講先知,當時她行到舞池另一邊撞見她朋友,亦即是本案的第二被告人司馬晉惠先生……」
又真是估不到個懵婆答得都幾有紋有路。都未等梁碧藍回答完主控官的提問,被告欄內的賈南風可總算放心得落。反觀同坐在被告欄內的那位前度個心就真是好不安樂。
攪成今日這個地步,又怪得邊個?從梁碧藍以辯方第一位傳召的證人身份行入到法庭那刻,視線雖投向被告欄這邊,但第一被告好清楚對方當時的視線不過是落到另一個身上。
「接著,我就見到舞池現場出現起混亂。起先我同我朋友都閃開都一邊,直至舞池中間的人散開才見到我朋友賈南風小姐同本案第一被告人發生爭執……」坐在通譯員左手邊證人席上的梁碧藍下意識地將視線投向斜對面,書記官右方的被告席望多眼。
「結果當我行入舞池人堆散開的位置,可見到案中的第一被告人當時正同我朋友發生起爭執。我好嫐,事關本案第一被告當時同我還是情侶關係。雖然我們一齊了三年,雖未到談婚論嫁的階段,但我以為彼此早就認定了對方為未來最好的伴侶。點知那晚居然被我們撞見他出來偷食……」
噢,原來又係個死渣男!眼見坐被告欄內的第一被告人耷低頭,旁聽席的人都在細細聲交頭接耳。
「都被人見到同個女仔攬著,還有咩好解釋!我當時真是好嫐,想當面質問清楚。我承認當時大家都有情緒。估計考慮到這點,我朋友,亦即是本案的第三被告人曾出面勸阻,於是我被另一位朋友帶離現場。結果第一被告人當場追過來嘗試將我拉著,被第三被告人攔截著。」通過梁碧藍口述,衝突發生的起因大概經已好清晰。
就同本案第三被告人份口供及較早前進行答辯時所講述的一樣,難怪那晚偷食被捉到的本案第一被告人家下個頭好長時間都耷著。
形勢無疑傾向賈南風那邊,剩下能否把優勢保持,就看接下來面對控方盤問時梁碧藍的表現,以及後邊其他幾位現場人證的作供。畢竟梁碧藍自己都講,與本案第一被告的情侶關係,於事發後才結束,並且同本案第三被告人的關係非淺,所以難保會令陪審團覺得她的證供存在有傾向性。
下邊輪到檢控官對辯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的梁碧藍進行盤問。有別於剛才主控官的發問,由檢控官盤問時,並沒有規定要問引導性問題,但絕大部分情況會用引導性問題盤問對方證人。
「梁小姐,妳指事發當晚直到現場出現混亂時,舞池中間的人散開才見到本案的第一同第三被告人發生起爭執,原因是妳見到第一被告人,亦即是妳當時的男朋友正同一名異性有親密的身體接觸所以先會引致後來衝突的發生。但從妳正話的描述卻無聽見提起過本案的第二被告人。我想請問聲,從妳發現本案的第一同第三被告爭執期間有否見到有人先動手?及後妳既然被朋友帶離舞池,亦即是表示妳並無完整目擊到成個衝突的經過。」
證人席上的梁碧藍當堂被質問到啞了口,思考了幾秒才繼續回答。
「嗯,我的確無完整目擊衝突發生的全過程,凈可以向大家保證,成件事都是由於不想我被本案第一被告騷擾而引起。」
差點就被帶偏的梁碧藍雖然如實將那晚見到哪些及無見到哪些的實情講出,但她最後不忘補充講明多句衝突發生的成因。
六位陪審團個心在想些什麼,現階段單憑他們的眼神同表情甚至姿態都好難判斷得出,惟有寄望下邊的覆問及其他辯方證人可給出更合乎他們這邊利益的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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