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搞到了淩晨兩點,我才拖著極度疲累的身軀及垮掉了的精神狀態,回到我家的牀上,攤在一角沉思。
不用十分鐘,我已決定打辭職信,沒什麼好考慮的,如果要受人責罵,我走去做地產做sales不就好嗎?為何要做記者?何況過去那邊做狗仔隊阿頭我是升了職又有人工加,為什麼不去闖一下?達叔是無能,有時更有種說不出的愚鈍,但現在是他求我去合作,我去到堅持用我的方法做事便可,大不了不合拍便離開,總好過在這裡被虐待。
我坐在電腦前,發現辭職信還是一樣難寫,明明三個多月前才寫了一封,現今只要改幾隻字就可以,但寫來寫去,總是覺得言詞不通。
心裏明明知道根本沒有人會真的去讀辭職信,但寫的時候還是會左思右想,覺得無論用什麼言詞表達,也只會令對方不快,太客氣又不可以,因為始終你是想離開,但不客氣也怕會得罪人。
寫辭職信難以下筆,其實遞信亦需要勇氣,就算明明離開是道理在你那邊,明明是對方待自己不好,但辭職就像和情侶提出分手一樣,對方永遠不會覺得自己有不是,而對方永遠都會覺得受傷害,然而到對方拋棄你,又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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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我一回到公司,就準備遞信,但過了一個上晝,也未能提起勇氣出手,我一見到掃把頭的那塊黑面,就自然身體每一部分都想退縮,我暗罵自己沒用,在職時不敢發圍,連離開時也要淆底。
我發覺原來不是自己沒用,而是我心底裏知道,我今次辭職,掃把頭根本就當我講分手。
我趁大家去食午飯,掃把頭未離開公司之際,竄入去她窄小的房間入邊,用較為誇張的動作,嘗試好funny地把辭職信遞出,並用最溫柔的氣講:「我想走喇,去試下做其他嘢。」
掃把頭立即面色大變,表情像是有人當眾大力摑她一巴,「你轉行咩?」她幾乎用大吼的聲量向我問一個根本不是問題的問題,意思是「我睇死你係講大話」。
「我去做編輯。」我想話我去做狗仔隊,但我明知我是會坐office,所以不想說得那麼仔細,其實我還想直接告訴她我是去做阿頭,心想說我升職,會令我離開更顯得有充分理由,不過我知她只會覺得我示威。
掃把頭卻似有超能力,聽到我內心的聲音,她露出極為鄙視的表情,「哦?你升職?恭喜你喎,但我唔接受你辭職信,你收返啦。」掃把頭竟把信掟到我身上。
不接受?這是什麼玩法?是無綫處境劇嗎?在這個境地形勢,絕不適宜開這種玩笑吧?我假裝這只是客套話,笑笑口再把信封放到她枱面:「唔係呢,我真係要走,我做咗兩個幾月,應該一個禮拜度就走得啦。」
掃把頭冷笑了一聲,「你冇睇清楚合同咩,你過咗一個月就要一個月通知喎。」
我記得好清楚,我簽約她沒有提過這一點,而我亦頗肯定,合約之中不是這樣寫,好在我知道達叔那邊等多我一段時間都沒有問題,否則還真是給他一鑊蹺起。
我唯有將計就計:「吓?一個月?嗰邊唔知俾唔俾喎?不過如果你講到,我就留多一個禮拜都得嘅。」我知我可以攤牌,直接通知掃把頭我一個星期就走,不過我想好來好去,我改用懷柔政策,留低兩個星期。
其實我永遠都不明白,為何永遠都有公司高層在員工辭職時留難員工?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員工要走就走,根本就不用商量,更何況你又不是老闆,戀棧權力也有個限度吧。
最無稽的是,就是員工留下來的最後一段時間,有高層還要繼續糟質員工,而最最無稽的是,就是有員工竟然任由高層糟質,你已經辭職,還怕他什麼呢,傻的嗎?不過年輕時的我也是個傻仔。
我見掃把頭坐在位上呆呆的望向前,再無反應,我唯有默默再把辭職信放在她面前,慢慢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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