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飯冒著海風走出茶餐廳,我手提響起,一把久未聽到卻又熟悉的聲音,從話筒另一邊傳來。
「喂,阿好,係我達叔呀。」
達叔是我在舊雜誌時的上司,他早我一年多辭職離開,原因不明。雖然我與他一直友好,但說實話他向我及組員宣佈辭職時,我還真的是暗地有點高興,因為達叔做嘢好唔掂,他不但止對娛樂圈中人不熟悉,對娛樂圈的觸覺也很差,在他帶領底下的娛樂組做事,時時都綁手綁腳,但當然,我現在才知道一山還有比一山高。
「係,乜事?」我隨口答。
「喂,我而家過咗去《勁週刊》,你過唔過嚟幫我手?我升你做編輯呀。」
這真的難決定,當初我認清楚他工作能力如何糊塗之時,我曾暗中叫自己,有機會以後也不能做他下屬。
「去勁週呀?唔好啦,我都唔識做嗰啲真正嘅娛樂稿。」《勁週刊》是更少人睇的低格娛樂週刊,是你不屑放在家中的那種,我想起要再降格,就萬般不願意,不過主要原因還是我嫌棄達叔無能。
「升職喎,做咗咁耐都係時候啦,你嗰度環境應該麻麻地,試下第二度囉。」
我想了一想,還是答:「唔好啦都係,我唔想做本地娛樂。」
「咁啦,你諗一個禮拜先答我,我俾個狗仔隊阿頭你做,你嚟到可以管一隊狗仔隊,我再打俾你。」達叔未等我再答話,便收線。
我回想一下,記得有同事講過,達叔從舊公司走後,曾去了另一本週刊工作,但因工作能力太低被人逼埋死角,結果又再自動辭職,後來他輾轉去了《勁週刊》,還由編輯升了做副總編輯,有時人生時來運到還真是擋不住。
我越想越是不妙,心想下次他再打來,要決心拒絕他才好。
我想起他不斷用升職誘惑我,我看來有那麼想升職嗎?記得他離開舊公司那日,走得好突然,是在最後一日才召集組員開會宣佈的,那日眾組員還推舉我做他接班人,他看來有點妒忌與不忿,可能以為我早已下功夫想弄走他,不過公司不是學校,升職不是選班長,上頭到尾始終沒有因為我的人望好,而升我職。
何況,後來我發覺,那些人望是一個假像,在達叔走後一星期,當眾組員見我未能升上去,便開始露出真面目,當中比較強勢的TB珠迪,就有所動作加入競爭行列,例如當我找娛樂公司攞相或約訪問,只要觸碰到她比較相熟的公司,她便會立即去暗中打毒針,首先扮可憐指我愛搶人飯碗,又指我拿了素材或做了訪問會亂寫,然後探聽到我想做什麼題目後,更會在接著開的題目會中搶先提出。
有時打聽不到,仍會在我開會說出想法後,無恥地重覆一次,當有人提出撞橋時,她才扮到如夢初醒般話:「哎吔、係喎但係我又好想做。」基於本身我老本行是外國娛樂,珠迪一直負責本地娛樂,所以通常替代達叔直接管轄我們的阿琴,都會讓給她做,但大家似乎都忘記,當初因為是她懶惰,達叔才要求我開發更多源頭,很多聯絡都是我努力找回來的。
由於全組人只得我是男性,珠迪要和其他組員拉關係順理成章易得多,在她不斷妖魔化我之後,我更由一個大好人,變成為求上位踢走恩師、工作橫蠻無理自大的攻於心計小人,就算我提出立下大功的代表作,亦會變成負面。
在達叔離開約兩個月後,公司要谷書,阿琴和我們開會問有什麼新主意,我提議找林敏聰來扮演鄭伊健,並把歌詞改成鬼馬版,我詳細講了如何實行之後,珠迪立即舉手說要幫忙主理,阿琴見因為珠迪負責本地娛樂,便交給她執行,結果出稿後好評如潮,可以說轟動全公司,珠迪即在背後見親同事都說:「佢講幾句啫嘛,全部都係我做嘅。」我開始感覺同事都開始敵視我,後來阿琴本來亦想扶我上位,但已過了當初那個時機,組員由當初有點崇拜我,已經變成我叫她們做什麼亦反對,甚至反感。
幸好我從來都不會自視太高,倒也沒有太大失望,我相信組員更一直有和已離開的達叔講各式各樣的是非,因為達叔不時有找舊同事食飯敍舊,卻一直沒找我。
我奇怪為何如今他卻突然找我幫手,或者是找不到人,又或者今次是真的需要一個有能力的人幫忙。可惜的是,他卻太沒有能力。
唉,總之,過幾日我再回絕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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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公司,我寫到晚上十時,終於寫了個訪問稿的雛形,正想腳底抹油走人,卻見掃把頭匆匆忙忙打開玻璃大門,只見她頭戴大闊邊草帽,身上披上粉紅色薄紗,一層層像腸粉一樣疊在身上,下身穿牛仔褲及鬆糕鞋,像去完野餐回來。
「你啲稿寫好未呀?」她氣喘喘地道。
「咩稿呀?你都冇叫我寫?我嗰篇訪問稿係預下兩個星期出嗰喎。」我被她嚇了一嚇。
「你啲外國電影稿呀,你話下期介紹暑期電影吖嘛?」
「仲有四日喎?啲嘢都要update㗎。」
掃把頭卻理所當然地說:「你聽朝八點機去曼谷影嘢呀,影玉米糕同孖妹,益你啦。」
說完她笑容滿面,像是賜了個官爵位給我一樣。我想是因為可以見孖妹吧,我雖然完全不知道孖妹是什麼,單憑字面解釋,應該是孖生姊妹,而娛樂圈現今說到孖生姊妹,不會說是森森同班班吧?九成九是那對Twice了。
我也聽聞過她們好紅好紅,但我一向只愛荷李活明星,老實說,我不認為香港的明星算是明星,無論做戲唱歌,全部渣到死完全沒有原創,不少人包括記者,見到Twice好像怎樣大不了似的,喂,大佬呀,我覺得自己唱歌比她們好聽囉。
這叫歌星?
「你好似一啲都唔興奮喎。」掃把頭大為驚訝,可能這個工作,她是想用來補償下午時對我的哮叫,但我無可無不可,我一面執抬枱面,一邊喃喃地說:「佢哋唱歌……真係麻麻。」
掃把頭卻像fans一樣充滿熱情話:「唔係吖,OK呀,阿莎唱歌好好聽㗎,我同佢唱過K,佢真人唱歌好好聽。」
那一個是阿莎?另一個是叫阿喬嗎?我想我要去惡補一下,為什麼我會記不起她們的名字,明明我在舊公司時,為她們做過一本特輯,把她們出道以來的所有相片拼貼出來的那種,雖然當時她們出道不過一年。
「總之聽日你八點機,同攝記安東尼去,去四日,去到等call,佢哋去影唱片封套,你去探班,影下啲花絮嘢得㗎嘞。」她拍拍我膊頭轉身就走。
「記住今晚寫埋啲稿呀。」她頭也不回地走了。
就算天才如我,也起碼要兩個鐘先寫到篇稿,那返到家執拾完,不是起碼要兩點?六點要到機場,咪得兩個鐘瞓?
我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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