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則女性被家暴的報道,不禁惻然。
傷得那樣重仍捨不得離開嗎?
任何家庭暴力都應予以譴責。脾氣暴躁、一時衝動統統不是藉口,一個人對至親動粗,對本應愛惜照顧的戀人拳打腳踢絕對渣滓不如。
施虐者自然責無旁貸,但更多人無法理解為何女方選擇活於恐懼之下,甘願當他的沙包。第一次虐打是一時衝動,那麼第二、第三……第十次呢?如不反抗或離開,那就由受害人變成同謀,從被虐落入自虐的圈套了。
並非要 blame the victim,而是有研究女方不願離場自救的實際需要:到底是被對方要脅求助無門?還是她捨不得離開,並千方百計替施虐者找藉口,奢望他有日會改過自新?
一段關係裡,無底線的包容忍耐只會變相鼓勵對方繼續施虐,甚至變本加厲。
虐待不一定指對身體造成的實際傷害,許多時,精神凌虐比皮肉之苦更折磨。
要是自虐,那便更複雜了。畢竟生理上的自虐我們會知道痛,下意識會閃躲,會知道後果;可是心理上的自虐卻往往叫人不自覺沉淪,萬劫不復。
人生少不免會經歷一、兩段苦戀。明知道沒結果、愛得快要窒息卻仍捨不得離開;傷得再深也只顧替對方找藉口,自欺欺人說他不是故意的、他也身不由己、他會改過的……
曾安慰過不少苦戀中人,儘管他們到處哭訴自己如何委屈,卻始終離不開那個情感施虐者。要是你數落施虐者的不是,他們還會反駁,處處維護對方,堅持情人終有一天會改過,會對自己好。
誠然,曾經深愛又豈可離開得乾乾脆脆?予對方一次機會,甚至十個機會也情有可原。然而第十次還是沒能改過,那麼即使再給他一百次機會,結果也一樣。施虐是會成癮的,尤其當被虐者默默忍耐承受,只會縱容他在後悔、愧疚、再施虐之間無限輪迴。
最可怕的是大多數人絲毫不察覺自己已染上情感自虐的癮。一旦自虐成癮,只會愈陷愈深無法自拔。對方愈叫你委屈、對你愈壞,扮演受害者的你便擁有愈多能讓對方愧疚的籌碼;因對比強烈,當對方難得善待你,那怕多麼短暫亦會變得無比珍貴甜蜜。
然而要透過傷害才能體現愛的畸形關係,猶如寄生在人體的毒瘤,只會漸漸蠶食宿主的尊嚴和自我。
賠上了尊嚴,在藉口與眼淚之間苟延殘喘,為的只是對方施虐後眼中那絲愧疚與在乎?別開玩笑了,愛情是互相體諒,不是互相傷害。
沒有人活該愛得卑微,我們都值得被珍視疼愛。
Penana:琉璃異色貓 | IG:@琉璃異色貓 | Fb 專頁:@ProjectCatab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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