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吃,是來自惡魔的最原始的誘惑。
聖經之中,人類之始便是撒旦對夏娃的誘導。撒旦令夏娃背棄上帝的囑咐,摘下一棵樹的果實,並且吃下了它,亦讓亞當也吃下了它,最後兩人便在獲得繁衍能力的同時,被上帝逐出伊甸園。
有些諷刺的是,至今「吃」這個字仍舊與禁忌有千絲萬縷的關係。
比如說,大多數人都能吃的東西,對少數人來說是毒藥,是病,必須要治。
比如說,大多數人不會吃下肚的東西,假如你喜歡吃,你便是「異食癖」,是病,必須要治。
比如說,一部分人為某些理念而視一些食物來源為髒污或神明,因厭惡或尊崇,也不能吃。
有見過牛被屠宰時掉下的眼淚後,便不願再吃牛的人;也有平常養著貓狗當寵物的人,吃起貓狗來也面不改容。250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67mARq0r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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饑荒時,人甚至連同類都吃。
值得留意的是,放在平常,為了生存的「吃」通常比滿足私慾的「吃」要高尚許多,比如說均衡的三餐聽起來就比零食加可樂要健康,而蛋糕甜點邪惡美食聽起來更是不知節制的代名詞。
只是,若在極端的情況下,為了生存而吃人,與滿足私慾的吃人,又有多少分別?
為了生存而剝奪他人生存的權利,難道不也是一種滿足私慾的體現?
再仔細一想,哪一種吃不都是為了滿足私慾?人生在世,貴為地球上食物鏈高層的物種,似乎就是一種對世間萬物的剝奪,是一種罪惡。
為了餵養人類,動物經歷的是我們想像不出的殘酷,沒有無痛屠宰,沒有安樂死,有些動物被活活塞下自己不需要的過多食物,有些動物短短一生所見的只有一平方米也不到的籠子,懵懂之中出生及長大,痛苦之中被宰殺被肢解。
有些人會說,人類恩賜了肉豬肉雞生命,賜予牠們豐足的食物和安全的避風港,但他們從沒有問過牠們,牠們願意嗎?
有不少科幻小說裡也曾以此為基礎,幻想出一個個外星人把人類當食材飼養的故事,但可惜的是,當中大部分並沒有把同樣的剝奪和恐懼展現在讀者眼前,這些故事中,人類還保有娛樂,還保有一些限制之下的自由,多數它們也就點到為止。
它們也不真的把人類當成食物去寫那些故事,因此讀者很難從故事中體會到一個現實:250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C6SClZD5pR
吃,是伴隨著痛苦的。
人類在伊甸園時,並不以肉為食物。
他們只吃神指明的果實,直到蛇誘惑了夏娃,禍從口入。被逐出伊甸園後,才出現人以動物為食的記載。
人以動物為食,也就代表人的殺生、人為了使自己活下去而造成的罪惡。
在這個角度看來,說「吃」是惡魔的誘惑,不甚準確——它更像是一種原罪,一種上帝痛恨亞當夏娃偷吃禁果、釋放慾望,因而賦予人類的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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