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歲の殘酷青春物語。劇場版Kitty Forever》:昨天的史汀老師 AA Vs 今天的史汀老師 BB
史汀老師------卯先生的唯一兒子、『超腦』妹妹娜娜原型的哥哥,正在孤軍作戰,並仔細小心地執代號「Back to the future」的計劃:希望回到地球的過去,精準地修正關鍵「時空片段」,從而搶救衍生出來的未來的變異------亦即是說,由領先地球人類N代的外星高智體來做這一趟時空穿梭的修正之旅,目的只得一個:修改並完全隔絕了卯家族跟地球人類之間的一切,尤其是父親卯先生和史汀老師自己,跟盧仔、王嘉明等十二人之間的關係,以及後來衍生各式各樣的因果,例如:現在的東西兩國野心家,正在瘋狂搶奪留在王嘉明大宅之中卯先生的科技……
好了,經過一輪的準備工夫;現在當所有「硬件的條件」都已具備了,首先,打通了恆星體能源輸送的渠道,可以創造類似「蟲洞」、「白洞」等時空穿梭的中介媒體;並藉著卯家軍的高超飛船及科技,打造出以十次元、反物質等飛越時空的「通道」可能性。
還有,史汀老師經過多重的辛苦手術,最終成為「原子粒子體」的「第一人類」(本來他是綠色巨體族),可以在十次元跟四次元地球的時空中穿梭,穿越蟲洞而回到過去了!
第三,由哥哥史汀老師提議,『超腦』娜娜(Nana)研發的「地球時空扭曲器」,利用以太陽能(尤其正值『太陽黑子風暴的高潮』)為能源主導,可以暫時扭曲、延長停留地球四維度的時間,令到「時空因果的外溢效應」減至最低!
事實上,史汀老師越來越像地球人了!他居然留下了「白紙黑字」的Memo,交給了『超腦』妹妹娜娜?難怪,『超腦』妹妹娜娜會這樣子說:
「哥哥!你真的越來越像『地球人』了,連這樣子的備忘錄,都以『白紙黑字』來給我交代?」
「哈哈,娜娜!現在地球的潮流時興復古呀!」
當他們兩兄妹以綠色巨體原型出現,大笑著的時候;史汀老師也把自己一直懷在身上的鉈錶拿出來,交給了『超腦』妹妹娜娜,並且說:
「這一隻鉈錶留給你做時間的見證,它會告訴你地球的時間計算方式。你可以按照它的報時,一一地完成『白紙黑字』的Memo的上備忘;尤其最後一項關於父親卯先生的,還有『遺忘針』疫苗啊!」
事實上,『超腦』是由史汀老師研發,而妹妹娜娜(Nana)的原型也是他植入的;各位要留心那一隻鉈錶,它也是『超腦』妹妹娜娜的……總之,後續一切待會再談;現在,史汀老師要上路了!
他,乘搭了暗物質飛船上所搭載的全光速子母小型飛船,親身去執行今次穿梭時空「Back to the future」的計劃。
他,命令『超腦』妹妹娜娜打開了卯家軍周邊所放置的「地球時空扭曲器」,因為從現在開始,他要對地球進行「深度介入(扭曲時空?)」------回到地球的過去!
他,利用了卯家軍最先進的暗物質飛船,吸引來自「毗鄰星」 (Proxima Centauri)的能量,並反覆地進行了能源輸送,終於在遠處打開了『蟲洞』的時空穿梭的中介!
他,在暗物質飛船的反物質旋轉空洞中,乘坐了全光速子母小型飛船,身邊帶著要在地球使用的「地球時空扭曲器」,以及多發「遺忘針」的疫苗。
他,以原子粒子體的模樣,鑽進了十次元的維度------細小得肉眼根本不可能看不見的,藉著飛船的光速能量,從十次元飛越地球的四次元,回到過去的地球的時空!真夠瘋狂吧?
那麼,他,究竟選取了哪一個「時空片段」來插入?
地球年份:具體不明?就只知道是盧仔的十四歲的那一年。
地球日子:具體不明?就只知道是盧仔出發以身作餌,想引出擄走盧仔的初戀情人吉蒂。張的那一天。
地球時間及地點:盧仔會在H城多霧的傍晚六時出發,跟已約定好的舅舅高明叔叔和阿水Walter在舊城區的公園附近會合。(因為未進化外星人專門選擇活捉十四歲左右的孩子---鮮嫩可口?)
史汀老師準確的到達地球時間:盧仔出發前的六小時,即那一天的中午十二小時。
具體情況如下:
穿上了連頭帽外套牛仔褲波鞋、活像優皮小混混的史汀老師,「催眠」(註:這對史汀老師而言太容易!)了盧仔學校附近的小混混頭目,在當天周末盧仔往返主日學的途中,攔路出現並把他截住了,並恐嚇了他要「搞」他的2E班的女同學!
條件是,要盧仔把一封「挑戰信」交給史汀老師,相約當日下午兩時正,要他和盧仔到學校後山的廢校舊址籃球場打二對二的「二人籃球」!
「二人籃球?」當史汀老師得悉了盧仔的通知後,非常詫異反問。
「那一個小混混頭目,我是見過的,他常常在我們的學校附近惹事生非,真的常常『搞』我們學校的女生,尤其是2E班的!老師你才來了十數天所以不知道。」盧仔把有關的說話傳遞給史汀老師。史汀老師當時暫住學校宿舍,所以盧仔很容易就找到他了。
「嗯,是嗎?」
「但小混混後面跟著的一個人從未見過,而且跟你一樣的高大!」盧仔非常膽怯地說。
「真奇怪,既然都傳了話,為何要多此一舉寫什麼挑戰信?」
史汀老師一接過信件打開,信中的字跡又歪又斜,完全像是一個沒有受過教育、學習過寫字的人的筆跡;但問題重點不在於那些字及字跡,也不是來信約到哪兒、做什麼?重點也不在於什麼「二人籃球」,而是下款的清晰徽章:卯家族之獨特「家徽」!
「要來的始終要來了!」
史汀老師嘆了一口氣,問題是史汀老師不知道要來找他的人,正正是史汀老師!本人!自己!現在,為了令人避免這一個匪夷所思的邏輯大混亂,唯有作出這樣子的分辨為:昨天的史汀老師AA Vs 今天的史汀老師 BB!
附:Jules Gabriel Verne《海底兩萬里》(註:本文所引用版本為法文直譯精裝全譯本 第2版,復刻1870年初版插圖110幅,獨家繪製全彩探險地圖)
小時候,讀過Jules Gabriel Verne(儒勒·加布里耶·凡爾納,1828年2月8日—1905年3月24日) 《環遊世界八十天》(Le tour du monde en quatre-vingts jours,1873) ,就知道這一位法國作家也被譽為「科幻之父」。關於<「科幻小說之父」的爭議>可以詳參書中內文17-19頁,在此不贅述。儘管作者自己不以為是,但在《海底兩萬里》中的很多基於科學的科幻,卻居然在日後一一實現出來。
有趣是,《海底兩萬里》的初稿是以連載方式(跟今天網上連載也相似?),從1869年3月20日到1870年6月20日在赫澤爾(Pierre-Jules Hetzel)創辦的《教育和娛樂雜誌》(Magasin d'Éducation et de Récréation)上,跟讀者見面,還包括了Alphonse de Neuville 和Édouard Riou 所做的111幅插圖。。《海底兩萬里》的上篇於1869年11月28日出版,下篇在1870年6月13日出版,初版居然賣了五萬冊。小說被認為是他的最佳作品之一,與《環遊世界八十天》和《地心遊記》齊名。
後來,這本小說還有了跨界之續集,跟他的《格蘭特船長的兒女》、《海底兩萬里》和《神秘島》成為之經典科幻冒險三部曲!
故事的梗概是這樣的:1866年,一些國家船隻發現「神秘海怪」,猜測是巨型一角鯨。美國政府在紐約城召集探險隊,尋找並刺殺海怪。敘車者「我」是皮埃爾·阿龍納斯(Pierre Aronnax)教授,也是一位法國海洋生物學家,當時恰好在紐約,搭上探險末班車,跟加拿大捕鯨人、魚叉高手尼德·蘭(Ned Land)和教授之忠僕康賽爾(Conseil)也上了船。
探險從布魯倫啟程,乘美國海軍護衛艦亞伯拉罕·林肯號向南經合恩角(有譯為:「好望角」)入太平洋。軍艦在長期搜索後發現「海怪」,準備進攻,但船舵遭到反擊。三名主人公跌入水中,驚奇地發現「海怪」,原來是一艘非常先進的衝角潛水艇,名為「鸚鵡螺號」,遠超當時技術水準。他們被俘,帶入內艙,見到神秘的造船者、司令尼莫船長(Captain Nemo)。於是從此,三人就被迫跟著他們開始了一趟兩萬里的長途旅程!(見上圖)
期間,他們仨跟船長歷盡了驚險,尋找珍珠、蒐集金幣,到神秘島上修理及加添裝備,又跟鯊魚及抹香鯨惡鬥,更加被八爪章魚入侵,有人員傷亡。最驚險是在南極冰山之下、冰洋之上被海冰及冰山「夾擊」,真的是險死還生?最後,他們跟著「鸚鵡螺號」還探險了位於挪威的大旋渦------名為「默斯肯漩渦」(Moskstraumen或Moskenstraumen) ,主角他們仨最後被救出(逃出) ,在附近的漁村上被人發現及救活起來!但是,衝角潛水艇「鸚鵡螺號」跟司令尼莫船長(Captain Nemo)卻在此消失不見了;這也開啟了相關小說另外上下的二部曲。
究竟,潛水艇「鸚鵡螺號」的司令尼莫船長,是誰?值得大家看下去。雖然,作者以為自己的書是冒險小說;可是其中的科技,卻又是很科幻,以至於日後一一實現出來。首先,是「鸚鵡螺號」這一艘潛水艇非常先進,其中所使用的電力在當時來說更是有驚人的能量!其次,是他們潛水的裝備,居然能夠抵擋深水下的水壓,也真是神乎其神!此外,潛水艇的裝甲、下潛的科技、儲存氧氣的槽艙、先進的測量器等都領先當時科學卻又在日後中有機會實現出來,作者似乎有著預知的能力?
最後,《海底兩萬里》也有很多暗喻和啟示,各位都可以在連結中找來看看的。書中,亦有很多的金句相當之精警的,例如:
「尼莫船長,我(男主角教授)還有最後一個問題。」「請說。」「所以你很富有?」「家財無以計數,就連法國上百億的國債都能付清!」(上部13章130頁)
註:有錢才能夠任性為之。所以在《十四歲の殘酷青春物語。劇場版Kitty Forever》中,盧仔之Z上市集團,王嘉明之T神秘集團,才能夠支持他們一起去創作科幻之夢?
又如:
某天我跟尼莫船長提起新大陸的這一理論,他的反應很冷淡:「地球上需要的不是新大陸,而是新人類!」(上部19章181頁)
註:「新人類」說得一點也沒有錯,對尼莫船長來說,人若能夠在海底生活的話?
再如:
尼莫船長笑著說:「現代人未必比古代人進步。居然花了好幾個世紀才發明蒸汽動力!誰知道一百年後會不會出現第二艘潛水艇「鸚鵡螺號」?科技進步得太慢了啊!」(下部4章頁293)
註:究竟,我們的科技是在進步中嗎?還是人類的進化才真是太緩慢?完全跟不上科技的發展?而這才是最危險的哩!就像一個五歲小孩發現了先進的手槍,但卻不懂而亂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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