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郎出門溜鳥,他提著紫烏金絲所做的鳥籠得意得抬起下巴一路招搖過市,逢人就擺闊;孫二牽了隻威武的大狗到街上耍威風,大狗露出尖牙狂吠,行人趕緊退避讓道,孫二禁不住得意洋洋起來。
兩人狹路相逢斜睨對方,擦身而過之後,李大郎意外的踩到了狗屎,旁觀者見狀掩嘴竊笑,李大郎氣的不小心把鳥籠扔在地上,鳥兒趁隙飛逃了出去。孫二走著走著卻被李大郎飛逃的鳥兒落下的鳥屎淋個滿頭滿臉,氣得孫二跺腳操起傢伙就要打人,怎知不小心手一鬆,大狗跑了出去,追索無跡。
兩人不約而同的來到縣衙報官,互告對方讓自己的寵物走失,怎知還沒見到縣太爺先瞧見彼此;有道是相遇恨晚,癟脚鳥和臭狗屎的互相招乎,罵到最後連對方老母都請出來了,不一會兒扭打一起,非得衙役將兩人架開上了鎖鏈才罷休。
兩人到了大堂依舊相罵不停。碰!縣太爺的驚堂木往案上一砸發出巨大聲響,兩人住了嘴。
縣太爺問明案由,沉吟片刻後說道:「孫二,你說你的狗是因李大郎而丟失;李大郎,你說你的鳥是因孫二才逃飛不見,雙方既然都有過失,不如本官做一回和事佬,各自索價賠錢了事,算是調解,你們意下如何?」
孫二:「大人,我的狗產自西域,經虎與狼配種而成,世上只有一隻,他怎麼賠得起,哼!」
李大郎不服氣:「我的鳥才珍貴,被稱作雪地鳳凰,是終南山頂花了數十年才捕到的一隻,你的破狗比不上。」
「你們不和解?」縣太爺眼神朝兩人掃了一遍。
「絕不。」兩人異口同聲,斬釘截鐵。
縣太爺沉吟一會兒,前傾身子意味深長地露出一抹淺淺的微笑,緩緩的朝堂下兩人說:「既然無可替代,雙方又不願和解,那本縣就判每個月的初一,李大郎當孫二的狗;每月十五,孫二當李大郎的鳥,沿街示眾兩個時辰。不得有誤。退堂!」
驚堂木一砸,衙役威武的一喊,縣太爺起身離去,留下驚呆的李大郎和孫二久久無法言語。
隔月初一,孫二迫不及待的用狗繩套在李大郎的脖子上,然後牽拉著李大郎遊街;到了十五,李大郎把孫二擺入特製的鳥籠裡,用牛車載著示眾。
十五才過沒幾日,兩人私下託人把各自的狀紙取了回來悄悄的和解,官司便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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