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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七4】「人要顯揚名聲,沒有在暗處行事的;你如果行這些事,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
﹝原文字義﹞「暗處」隱藏的,秘密的;「顯明」顯現,弄清。
﹝文意註解﹞「你如果行這些事」:注意,主耶穌的弟兄並不是說,祂『沒有行』或『不會行』這些事。
「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在主耶穌肉身弟兄的心目中,猶太的耶路撒冷才是彌賽亞公開彰顯自己的地方。
﹝話中之光﹞(一)不信主的人(參5節),行事的動機常為顯揚自己的名聲,貪圖虛浮的榮耀。
(二)撒但若不是引誘你在世界上追求名聲,牠就是引誘你在教會中追求名聲(參路四5~6,9『站在殿頂上』)。
(三)我們行事的動機若是為著顯明給別人看,以博取別人的稱讚,其結果必然會失望,因為人心變幻無常,今日稱讚,明日生厭;所以我們若不想招致失望,最好行事只求神的喜悅。54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rlD7eDAj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