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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十二5】「說:『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
﹝文意註解﹞「三十兩銀子」:原文是『三百得拿利』(denarii),約等於當時一個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資(參太廿2)。
「賙濟窮人」:這是回耶路撒冷過節的人所當履行的善事(參十三29),並且也是真實信徒所樂於去行的(參加二10)。
﹝話中之光﹞(一)人對於基督若是沒有愛,他就要把為主作工來代替他所應當奉獻給主的愛;信徒何等容易以一些聖善的、屬靈的理由,奪取了主在我們心中該有的地位。
(二)信徒們當中,被主的愛所吸引的人不多,更多的人是以理智為本位,他們對別人憑愛心所作的事相當不以為然。
(三)許多時候,理智一進來,愛心就出去;經濟一掛帥,主的旨意就殿後。114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YdjLIijTq3
(四)凡真正被主的愛摸著的人,是不顧是非、得失和成敗,只顧主的喜悅;所以即使是人所以為不划算的事,他們也樂意去作。
(五)我們若能從愛主的觀點來看,就沒有一件為主作的事是不值得的,也沒有一塊為主花的錢是枉費的。
(六)我們今天有多少的事奉,不是為著主的喜悅而作(膏抹主),卻是為著工作的需要而作(「賙濟窮人」)。可見,今天在教會中有許多的工作,表面上好像是為著主,其實是為著環境需要。
(七)我們的事奉,不必過分在意別人的看法如何;要緊的是我們對主的估價如何,祂是否配得我們如此的事奉呢?
(八)主是在信的人就顯為寶貴(彼前二7);我們把多少獻給主,就是表明我們看主值得多少。如果我們真正珍賞基督的價值,即使將自己所是和所有全部奉獻給主,仍覺不配。114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SH9aQDLTs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