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十三4】「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
﹝原文字義﹞「脫了」放在一邊,丟棄一旁,捨棄;「衣服」外袍(複數)。
﹝背景註解﹞古時猶太人外出,一般都穿無鞋幫的拖鞋,只要走一段路,腳上就免不了沾染灰塵,所以一進門後,就要脫鞋並洗腳,否則便會覺得很不舒服。最低微的奴隸,所要作的工作之一,就是替他的主人或來客解鞋帶、脫鞋並提鞋,然後拿盆水來替他們洗腳。
在吃逾越節筵席(參1~2節)的時候,主的門徒們曾彼此爭論誰為大(參路廿二24)。他們發生爭論的原因,很可能是想要得出一個結論,誰是最小的,誰就要作眾人的奴僕,替大家脫鞋並洗腳。
﹝文意註解﹞「就離席站起來」:表明主耶穌與祂門徒的想法完全相反,不是為大的坐席,為小的服事人;乃是為大的、為首的倒要服事人(參路廿二25~27)。祂『離席站起來』,就是站在服事人的地位上,準備有所行動。
「拿一條手巾束腰」:『手巾』指一種亞麻布作的手巾。
﹝靈意註解﹞「就離席站起來」:『離席』象徵離開尊榮的地位。
「脫了衣服」:『衣服』象徵行事為人;脫除衣服,意即除去榮耀的外表,也就是降卑、倒空自己。
「拿一條手巾束腰」:有兩個象徵性的意思:(1)表示祂以謙卑束腰(參彼前五5);(2)表徵祂取了奴僕的形像(參腓二7)。
﹝話中之光﹞(一)在教會中服事主的第一先決條件,就是要從自己的寶座上下來;凡一味地矜持身分與地位的人,不能作好主的僕人。
(二)驕傲的人眼中沒有別人;目中無人的人,沒有人願意接受他的幫助。
(三)謙卑乃是愛的另一種形式表現;驕傲的人愛自己,惟有謙卑的人能愛別人。人若愛自己太多,就不能愛別人;所以愛就是謙卑,謙卑就是樂意捨棄自己、拒絕自己、把自己倒空。
(四)真正偉大的人,就是能把自己的榮耀放下的人;一個人越是尊大,就越沒有自己;一個人越是『有』,就越看自己為無有。
(五)凡因害怕自己的尊嚴受損,而不肯服事人的人,只不過顯明他並沒有甚麼尊嚴;凡不顧自己的尊嚴,樂於服事人的人,反而多有尊嚴。
(六)人的自己始終是屬靈的事上的大難處;主耶穌在此有意讓祂的門徒明白自己的缺欠,學習降卑,學習愛弟兄過於愛自己。
(七)「拿一條手巾束腰」:我們心中的腰也要束上──即失去自由。我們越甘心為別人受到束縛,我們就越能服事別人。53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kmssejaBi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