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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十六9】「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
﹝文意註解﹞「為罪」:聖靈第一步的工作,就是使人看見自己是生在罪中,長在罪中,活在罪中,是個十足的罪人,也是在神定罪之下,因此尋求脫罪和赦罪的路。
注意,『罪』原文是單數,故不是指罪行;聖靈可能為罪行責備『信徒』,但對『世人』並不是以罪行作為審判的根據,而是以下述的『不信』為根據。
「他們不信我」:『他們』指不信的世人;世人的整個罪集中在是否接受基督這個問題上。
本節表明:(1)罪的真正本質為『不信』;(2)『不信』乃是罪的典型。
﹝話中之光﹞(一)若非聖靈的責備,人永遠看不出自己是罪人。
(二)「不信」是人最基本的罪,也是人最大的罪,比任何其他的罪更可怕。
(三)一般人往往只注意道德性的犯罪,而忽略了『拒絕真實』乃是更大的罪,基督就是真實(參十四6);所以「不信」基督乃是最嚴重的罪。
(四)「不信」,就是人和基督沒有正當的關係。聖靈責備人,不是叫人因為殺人、驕傲、嫉妒等罪惡,自己責備自己(參7節);聖靈責備人,乃是因人和基督沒有正當的關係。
(五)聖靈在一個人心內最初步的工作,就是使他發覺不信主的罪。在五旬節的時候,彼得被聖靈充滿,向眾人證明那位釘十字架的耶穌是基督,『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徒二37)。
(六)聖靈在消極方面的工作,就是光照我們,叫我們自責;而聖靈光照的根據,乃是祂所啟示出來的基督。所以聖靈叫人為罪自責,乃是責備他們對豐滿的基督不肯開啟──「不信我」。
(七)一個人若在聖靈的啟示之下,更多看見榮耀的基督,必定更多感到自己的卑賤、敗壞,而自責;也惟有因為看見榮耀基督而有的自責,才是真實的,而不是人工、假冒的。500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m1l3xK9Iy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