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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二1】「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裏。」556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gHSDQjCcsG
﹝文意註解﹞「第三日」:指主耶穌往加利利遇見腓力和拿但業(參一43,49)之後的第三天。如此看來,約一19至二12的事蹟,是在一週之內發生,而以變水為酒的神蹟為這一週的總結。
「在加利利的迦拿」:『迦拿』位於拿撒勒以北約十四公里,是拿但業的家鄉(參廿一2)。
「耶穌的母親在那裏」:一般認為,主耶穌的母親是主辦婚筵的人的親屬或好友,受託協助照管筵席的事務(參3,5節)。
﹝靈意註解﹞「第三日」:表徵復活的日子(參林前十五4);『三』又表徵三一神豐滿的見證。556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qdbuw6hBF3
「在加利利的迦拿」:『加利利』是被人藐視的地方(參七52);『迦拿』原文字義為『蘆葦之地』,蘆葦象徵脆弱的人生(參賽四十二3;太十一7;十二20)。
「有娶親的筵席」:『婚姻』表徵人生命的延續;『婚筵』表徵人生的快樂和享受。556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2nNAOnQqA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