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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十一6】「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
﹝文意註解﹞「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主耶穌的行止,並非任性而為,而有祂特別的用意。『仍住了兩天』乃是特意要等到適當的時機才去;因為早去了,對祂所作之事的效果,就會打折扣。
﹝話中之光﹞(一)主的『停留』兩天,並不是『延誤』兩天,主作事,都有祂的時間;時間未到,祂就不作事。
(二)主的行動總是按照神的旨意,並不是按照我們人的期望;所以我們信徒有事固然應該向主禱告,但不要期待主會照我們所祈求的來答應我們。
(三)若我們的禱告沒有立刻得到回答,也許主是在教導我們學習等待。若我們耐心等候,就會發覺主答應我們的禱告,往往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參弗三20)。267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M4E7XTMFx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