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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十五11】「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裏,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文意註解﹞「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這些事』指一至十節『住在主裏面』和『住在主的愛裏』的事。
「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裏」:注意,這裏是說『我的喜樂』,意即『主的喜樂』。這話指出:(1)『住在主裏面』和『住在主的愛裏』,乃是讓主感到喜樂的事;(2)主的喜樂能夠轉存在我們的心裏,對我們產生切身的影響,叫我們也能有主所有的喜樂(參十七13)。
「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這話表明:(1)基督徒的喜樂,乃是根據主的喜樂能不能存在我們心裏,沒有主的喜樂,就沒有我們的喜樂;(2)我們因主的喜樂而產生的喜樂,乃是滿足的喜樂。
﹝話中之光﹞(一)主的喜樂是屬天的,不受環境的影響。
(二)愛乃是喜樂的源頭;我們若要嘗到喜樂的滋味,只須讓自己浸透在主的愛裏。
(三)基督徒的道路從來不該是愁雲密布的,因為主樂意叫我們的喜樂得到滿足。526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GDp3Ss2Nz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