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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十三18】「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喫飯的人,用腳踢我。”」
﹝原文直譯﹞「...與我一同吃餅的人,提起他的腳跟反對我。」
﹝原文字義﹞「吃」咀嚼。
﹝背景註解﹞「同我喫飯的人,用腳踢我」:按當時的習俗,與人同席吃飯,也就等於宣告說:『你是我的朋友,我絕不會作任何傷害你的事。』
﹝文意註解﹞「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這話』就是指第十七節的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意思是『不是全指你們所有的人』,亦即猶大並不在內,因為他不會去行,也不會得這福。
「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經上的話』指詩四十一9。
「同我喫飯的人」:即關係密切的人。
「用腳踢我」:原文是『提起他的腳跟反對我』,有兩種的解釋:(1)形容一匹桀驁不馴的馬,提起腳跟準備踢人;(2)形容一個懷有敵意的人,提起腳跟準備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參路九5)。
﹝話中之光﹞我們的『腳』,究竟是被主所用,為主奔跑前程呢?或是被魔鬼所用,『用腳踢主』,踢弟兄姊妹呢?639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F1W3lCyc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