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十四16】「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下同),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
﹝原文字義﹞「保惠師」在旁邊呼喚(besidecaller),朋友(friend),中保(Advocate),安慰者(comforter),說服者(persuader),輔導者(counselor),辯護者(LegalHelper),代求者(Intercessor),堅固者(Strengthener)。
﹝文意註解﹞「我要求父」:這裏原文所用的『求』字,不是『下屬向上級』的請求(參13~14節),而是『平等地位間』的訴求。
「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另外』不是指另一類,而是指『別個』同類的;『保惠師』的原文意思是『指一個被招請到另一個人身旁的幫助者』,這詞用在法律場合,是指一個陪伴當事人出庭,照料有關案件一切事務的人,其工作乃是代言、辯護、忠告、訓勉和安慰。
『保惠師』原文在新約聖經中共用過五次;其中四次是指聖靈(參十四26;十五26;十六7),另一次譯作『中保』(參約壹二1),是指耶穌基督說的。主是我們的『保惠師』,當我們失腳犯罪的時候,祂在父面前作我們的中保、幫助、代求者(參約壹二1;羅八34;來七25)。聖靈也是我們的另一位『保惠師』,永遠與我們同在,當我們軟弱、灰心、愚昧、無知的時候,聖靈是我們的幫助者、帶領者、代求者(參羅八26~27)。
﹝話中之光﹞(一)聖靈乃是基督的化身,將基督實化在信徒的裏面,一直伴隨著我們,服事我們,並照顧我們一切的需要。
(二)聖靈對我們的照料,真是無微不至;無論我們需要甚麼,祂都能供應我們而綽綽有餘。
(三)如今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得以自由(林後三17)。676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RUQTdG26J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