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十五16】「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祂就賜給你們。」
﹝原文字義﹞「揀選」挑選,選擇;「分派」安放,安排,設立。
﹝文意註解﹞「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一般猶太人是門徒揀選他們所想跟從的拉比;但主耶穌的門徒卻非如此,是主揀選了他們。
「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被揀選之後,去為主工作之前,要經過『分派』,也就是差派的階段。注意,『去』字的原文含有『離此而去彼』的意思,所以這裏的『結果子』是重在指工作上的結果子──領人歸主,而不是指品格上的果子。
「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信徒作工的果效將要永遠隨著我們(參啟十四13),所以領人歸主的果子是存到永生的(參路十六9)。
「使你們奉我的名」:原文作『使你們在我的名裏』,主的名就是主自己;所以在主的名裏,意思就是在主的裏面,與主聯合為一,支取主的權柄。
「無論向父求甚麼,祂就賜給你們」:注意,通常我們期望先有美好的禱告生活,好讓我們可以多結果子,但這裏的次序卻恰好相反。先是主耶穌使我們有能力結果子,然後天父垂聽我們的禱告。
﹝話中之光﹞(一)我們跟隨主,不是出於偶然的機緣,而是主揀選了我們。
(二)不是我們的眼光比別人好,揀選了主;乃是主以永遠的愛主動揀選了我們。祂的恩賜與選召是沒有後悔的(參羅十一29)。
(三)我們不但要出去領人歸主(「去結果子」),並且還要照顧和餵養新蒙恩的信徒,使他們不致跌倒(「叫果子常存」)。
(四)奉主名的禱告,就是我們在所禱告的事上與主聯合為一;主的事就是我們的事,我們的事也就是主的事。惟有這樣的禱告,才能合乎主的意思,也才能很容易的得到主的答應和成就。
(五)我們到神面前,不能靠著自己禱告;因為我們這個人在神面前是不蒙悅納的。我們必須奉靠主的名禱告,也就是必須在主裏面禱告,才能蒙神垂聽。
(六)我們若要奉主的名祈求,就得與祂有親密的交通,否則我們就不能明白主的心意。我們與主愈親近,我們就愈明白祂的心意。572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hCRlUs9bE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