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二15】「耶穌就拿繩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217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sI2XpmSTxd
﹝文意註解﹞主耶穌潔淨聖殿一事,其他三卷福音書均記載在祂釘十字架之數天前發生(參太廿一12~13;可十一15~17;路十九45~46),但本書則記載在祂公開職事之後不久發生。或者主確曾兩次潔淨聖殿,所以在首次稱殿為『我父的殿』(參16節),因祂是以神兒子的資格來潔淨聖殿;而在第二次則稱『我的殿』,因祂是以大衛的子孫──彌賽亞的資格來潔淨聖殿。
「拿繩子作成鞭子」:『繩子』指燈心草作的繩子。
「把牛羊都趕出殿去」:『都』字原文的意思不僅指牛羊,也包括賣牛羊的人。
「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原文與『銀行』(參路十九23)同字,是由『四腳桌子』(four-foot)轉變而成的字,今天在希臘的銀行門口仍可見到此字。
﹝靈意註解﹞神的殿是供神居住的所在(弗二21~22),但如今卻有一班人在殿裏作買賣,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主耶穌潔淨聖殿之舉,含有如下的意義:(1)祂是那有權柄的彌賽亞;(2)人只有藉著祂才能進到神面前;(3)神的子民必須與錯誤的舊有傳統切斷關係;(4)神只能在神子民潔淨的靈裏得著安息。
﹝話中之光﹞(一)當我們肯讓主在心中作王時,我們裏面一切的污穢、摻雜、罪惡,都要被祂清理乾淨。
(二)主不喜悅我們任何藉屬靈的事來賺錢(兌換銀錢),或消滅聖靈的感動(賣鴿子)等情形。
(三)基督一顯現出來,必定一面有復活的供應──變水為酒,一面有嚴厲的排斥──潔淨聖殿。如果教會中缺少豐滿的供應,而屬人的利益、屬地的財富仍舊充斥其間,那就十足證明已經失去基督的實際了。217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ejl3TPHN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