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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三33】「那領受祂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神是真的。」528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gWVdcA2E37
﹝文意註解﹞「那領受祂見證的」:接受主耶穌的見證,即表示接受『祂是從天上來的,降世為要完成神的救恩』這項真理。
「就印上印,證明神是真的」:人在契約上蓋印,即表明這約是真實且無可變更的;凡對主耶穌的見證深信不疑的,就像在文件上加蓋印章那樣堅定地證明神是真實的,因為耶穌所說的話,乃是神的話(參34節)。
﹝話中之光﹞(一)基督的見證,就是神的見證;相信基督,就是相信神。
(二)真領受主的人,身上必有聖靈清楚的印記;有清楚印記的人,必能在行事為人上見證神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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