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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三15】「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祂裏面得永生。)」900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BkzpYDf2Ue
﹝文意註解﹞「叫一切信祂的」:『信』字原文是『信入』,也就是『接受』祂的意思(參一12)。同時,『信』字是現在式,表示這一個信靠或交託,乃是一直執著、持定,而非刻變時翻的。
「都得永生」:人多注意『永生』的『永』字,以致認為『永生』只是時間的問題,存在的問題;但實在說來,『永死』也是永遠存在的,所以『永生』不僅是說到時間,更是說到情況和關係等等問題。『永生』就是神的生命──神非造的生命,不僅在時間上是永久的,在性質上也是永遠、神聖的。
本節啟示了如下的真理:(1)『一切』表示無論何人都有可能得救;(2)『信』表示得救的方法很簡單──只須相信;(3)『祂』表示除主以外別無拯救(參徒四12);(4)『得永生』表示得救的後果乃是得著無價之寶。
﹝話中之光﹞(一)一切叫我們得重生所必須的事,主耶穌都已經替我們作成了;祂沒有留下任何一件事叫我們作,只叫我們信祂。
(二)信是惟一的方法,使我們得著永生;我們若沒有信心,則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救贖(參14節),還不能使我們得著永生。
(三)重生是永生的開端;永生是重生的繼續、性質和情況。
(四)本節按照原文又可譯為:『叫一切信的人,在祂裏面得永生。』永生是不能和基督分開的;我們不但是因信基督而得永生,並且也是在基督裏面才有永生。
(五)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並且,基督就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900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IRV57498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