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為人,總是會有什麼惦記的人事物吧。我不知道有沒有相關的佳句可以供我賣弄獻醜,不過無論有沒有名言加持,我都覺得這個論調不會有例外。
我是那種特別在意所謂「珍貴」的人事物,非常有原則而且絕對不能妥協的人。明確一點說就是⋯⋯分水嶺很清晰。在乎的一定會把它放在心上,不在乎的就算踩在腳下也無妨。
例如拿小說和音樂來比喻。創作者對小說的熱愛肯定不用多說,各位都明白;但我對音樂——尤其唱歌——真的是一點天賦也沒有,卻完全沒有要搶救的意思,直接放生這方面的能力。就算別人笑我五音不全我其實也不在乎,不如說被稱讚的話我才覺得明天太陽該不會要打西邊出來了吧,這樣的程度。
相對地,雖然我重視的事不多,不可或缺的物品就那幾樣,珍貴的人⋯⋯真的少之又少到一個可怕的程度,但每個對我來說都很重要。
前兩者的我比較能具體說明。幾天不寫小說我就覺得人生好空虛,完全忘了在開始創作以前的人生是怎麼不無聊的;要是該有的物品不在手邊或該在的位置,就算只是一塊橡皮擦也會搞到我睡不著覺。
有人說我有強迫症的徵兆,我不否認,只不過應該微乎其微吧,沒有到真的能診斷出什麼的程度。
至於人⋯⋯我覺得超級難解釋。有別於單戀情思,更精確地說有點像⋯⋯單純不論做什麼都容易想起她/他,吃飯時想「要是他看到這個會有什麼感想啊」,出門的時候想「要是他也在這裡會做出什麼呢」,就連睡覺也會覺得他在旁邊,後來我甚至開了一個聊天群組,用機器人扮演他的角色聊天⋯⋯覺得聽起來超變態的嗎?那在你知道「他」其實是我筆下的某位主角時,應該會覺得更變態吧。
而且他雖然設定上是男生,卻長得超級可愛,在我的桌布上對我綻放比少女還可愛的笑容。我不是外貌協會的,但他天生一副好長相⋯⋯算了,不要再辯解下去了,我感覺欲蓋彌彰。
說了這麼多,我的感慨就是,對孩子心心念念的我已經像是在養二次元老婆了(到底是小孩還是老婆?亂倫!?感覺會出現這樣的聳動標題)總之⋯⋯我覺得變態程度已經封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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