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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便是新年前最後一天,公司規定了員工們最早可以在中午時下班回家。
這個消息對我來說可算是半好半壞,因為明天能否早點下班,其實全憑今日的加班程度。我每星期的工作都有固定的流程,某些流程更會牽涉高層甚至董事們,因此我的工作必須要在特定時間內完成,才可以在他們來公司的那一日交給他們。
除此之外還有另一個原因,就是上司強制自己下班,詳情可以參閱我的【Day 2】。
簡單來說便是如加班太晚,會使部門多了加班費用和補償車資,由於我住得很遠,我一個人的車資便等於數位同事的加總。為了減少部門開支和高層質問,要我早點離開是婉轉的說法。
基於所有因素,如果不想新年後一次過完成太多工作,導致深夜才回家。唯一選擇便是在今日留在公司奮力戰鬥,並且時時刻刻留意時間。
幸好今日進度不錯,甚至提早完成明天才要進行的工作。按這個前往明天的話,相信不但可以在下午離開公司,甚至假期後也不會加班到深夜。
畢竟上司已經對我有微言,謹慎前進是較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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