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似乎稍微變溫暖了。身為一個怕冷的人,我認為這是莫大的喜事。天氣溫暖的好處顯而易見,既不會三不五時地發抖,也不必因為穿太多件衣服而感覺活動很不方便。隨便抓起合適的衣服套上就能出門,這一向是我對舒適生活的定義之一。
雖然不太明白自己的體質,但憑同學的抱怨大概也能感受到,我應該是屬於非常寒性的類型。冬天的手冷到和鐵製扶手不相上下,即使是跑完三千公尺也比旁邊觀賽的朋友還冰,手還時不時變成紫色,令人擔憂不已。不過也是拜此所賜,我並不怎麼怕熱,剛跑完操場不到二十分鐘身體就會冷卻下來(這是個很奇怪的形容,但我想不到別的字眼能更精確地描述那種感覺)。只要睡個小覺醒來身體都會涼涼的,在夏天是很方便沒錯。只是冬天有種靜靜躺一會彷彿體溫真會流失成屍體的錯覺,老實說也不是什麼令人安心的體驗。
但我必須說,只要捱過寒流,我的體質還算吃香。畢竟臺灣是夏天長的國家,實質上的四季均等是不存在的,在這種情況下我能窩沒開冷氣的圖書館一兩個小時,或者是拿著的冰沙融化比較慢,坐下來不動真的能心靜自然涼⋯⋯等等,都顯示著天氣回暖對我是一大樂事。
可是就小說來看,我喜歡的反而是冬天。大雪紛飛的季節別無旁人,只有自己和愛人挑著暖黃的燈信步走在能俯瞰聚落的淺山雪道上,那該有多浪漫(以下省略一百句幻想)。總之即使有那樣的美景,我這副身體也耐不住的,應該十秒不到就打噴嚏,徹底融化所有情調了吧。
嘖嘖,果然幻想就是幻想。
期待大地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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