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4日周五
大家白色情人節快樂!
講完庫存、折扣和扣款的項目,在創挑期間因應公眾熱門度,太過基本的複式記帳我會在日後談會計主管日常才再提及(如果沒有特別可能也不會提到也說不定),今日想插隊說一下最近一件在Youtube 界很熱門,也已經有很多專業人士說到過的Andy 老師事件。
有很多人為之心痛和可惜,Andy 花了十年的心血比人一鍋端走,在同為創作者的我也感同身受。
在香港的法例,成立一間公司有分個人無限(責任)公司、合夥和有限公司,無限公司和合夥公司均並無法律獨立地位,當公司出現狀況時,無限公司的東主和合夥公司的合夥人,需在任何情況下也需為公司負上所有責任——因為公司主理人的特殊性,香港的會計師事務所的主理人,即註冊會計師本人,只能以東主/合夥人的身份成為公司主理人,意味著簽名的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是二位一體。
而有限公司在法律上擁有獨立地位,當公司出現狀況時,有限公司的股東和公司的董事,無需為公司負上所有超越公司本身可承擔的責任,即是公司歸公司,股東和董事歸股東和董事,所以一直以來都有不法商人為了逃避責任,而利用有限公司的獨立性不當經營,香港最普遍的例子就是餐廳了。
在香港經營公司需要為員工購買勞工保險和供強積金,另外在公司結業時需付遣散費,不良公司會拖欠強積金供款,不支付員工遣散費,當到債權人將公司清盤時大家就會發現公司早已是一個空殼,營運資金早已轉移走了。
在大企業或者是上市公司,公司的股東和董事未必是關係人,這點我們就不作討論了,我們來討論一下一般企業的股東和董事,香港的法例未有限定出資人(即股東)不能成為董事,所以在成立公司時,很多都是同一人/同一群人,但當然董事不一定有股份,在董事的立場,他也是受僱於公司作營運管理。
是的,董事受僱於公司,而因為公司是獨立個體,所以董事的任命權需由股東開會決定,換句說話董事也只是幫股東打工,這點也是正確的,但董事有責任為公司股東尋求最大化利益。
所以當過半數股東議決董事解任也無可奈何,那是必然通過的事。
在Andy 老師的事情上,25%的股份其實不足以等值他所創作的一切,而在我眼內看,曾女士拿50%也是不合適,因為如果為了營運公司,她大可以不拿股份當個董事就好了,做財務安排不是一個理由去拿走別人努力的50%,我公司也不會因為有做財務安排而給我們的會計師50%吧(笑)。
而且我覺得曾女士精明的地方是她最初沒有直接說要50.1%而是50%,只要超過50%就等於掌握了公司的絕對話語權而她是最大股東明面上也沒錯,但沒有超過50%就是她需要其他股東的同意才可以做決定,所以與其說Andy 老師是掛名,不如說張小姐才是掛名。
當然現在事已發生了,除了感慨之外淨下是漫長的法律戰爭,希望在昭彰的當日,Andy 老師能拿回他應得的。
希望大家在創作的同時亦能了解自己的權益,以往也有例子是書籍作者被出版社欺詐、失去著作控制權之類的,文件最好看了、也看懂了才再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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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我會參加香港同人展Rainbow Gala 32 Day1-2 (4月5-6日),期望在I40 見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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