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5日周六
昨天講到有限公司的股權分配和董事責任的問題,在一般情況為例股權分配是以出資額比例,100%為一個整體,按不同股東當時的出資數而分配。
假設有三個人合資想要成立公司,A和C出資$100,000而B出資$200,000,那這家公司的股本總數是$400,000,比例是A:B:C,1:2:1,A和C佔比25%而B佔50%,B是大股東但沒有超過半數(他是等於半數),所以是而且聯合其他股東才有決定權。
在香港的法例下是容許公司不完成繳清股本(Paid up Capital),股票的面額也是可以自訂的,所以以前是有不少會計師事務所能夠購買現成已經註冊好的公司,那好處在哪?
當公司被翻查註冊紀錄(查冊)時能查出公司的成立資料,對於一些股東想這間公司看起來歷史久遠一些,就會買下這些現成的公司。
而成立時間愈久的公司買的價錢會愈貴,因為維護的成本較高,每年的商業登記證費和公司註冊文件費會反映在購買價中,如果是超過十年的現成公司可能需要超過港幣五萬。
在公司股東出現分歧到需要分手或是公司股東想離開公司有其他發展的時候,一般有兩種方式處理,一是解散公司,二是需離開的股東為其股份尋求新買家——但無論在哪個方法都需要先將公司至今的帳目整理好,計算出至今的營利和股份分紅分給現有股東,因為之前的股東是享有分配公司之前的利潤的權利。
首先公司需要定下帳目需要完結的日期,可以是任何一個月中的任何一日,但為了方便處理截數日,一般都會定在月底最後一日,我們先假設訂8月31日就好。
以解散公司為目標的話:——50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pICT5L7XuX
在8月31曰後的所有收支就會是股東需要自行負責的事,而在當日或之前的就屬於公司的部分,和平時一樣整理完了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後將得當年至今的留存利潤(Retained Earnings),留存利潤屬於權益屬性,在資產負債表中會放在資本中,和股東的股份(已繳)是放在一起的,那他本來是甚麼呢,就是由成立至今每一年的純利或是虧損最終都會放在這個帳戶滾存直到公司完結,或是當股東收到財報認為利潤不錯可以派息/分紅,那就會使用這一筆滾存的利潤。
會不會出現一個情況是在財報的留存利潤有$500萬但公司的流動現金沒有呢?當然是可以的,因為資產=負債+資本,所以同時間資本=資產—負債對不?而資產和負債都有分固定和非固定(即流動),換而言之,如果留存利潤有$500萬即是意味所有資產(固定和非固定)減去負債後也起碼有同等的$500萬,流動資金不足$500萬要麼就是固定資產增加,要麼就是其他應收增加——即是被借走。
回到處理解散公司的程序,在得悉至今的所有分紅後,還需要處理所有資產的變現,包括固定和非固定,而得出現金後需要先支付清所有公司的外債後才能被股東以股份比例分配。
最後在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帳目沒有問題後,才可以向公司註冊處申請公司註銷註冊,當中還需要刊登報章確認沒有人反對股東註銷公司後,才會獲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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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我會參加香港同人展Rainbow Gala 32 Day1-2 (4月5-6日),期望在I40 見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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