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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夏絲妲和愛德華的決鬥的那一晚,已過了四天。
那一晚,阿娜理下了今年冬天的第一場雪,這場雪一直持續到翌日中午。之後一直都有斷斷續續地下雪,因此到現在,整個首都仍是白茫茫一片。除了下雪,首都的一切如常。小孩在雪地上開心地玩,學生在學院認真地讀書,上班的上班,開店的繼續做生意,幾日前的對決似乎對他們的日常毫無影響。
不少人知道幾天前的下午,舞者之二的愛德華和路易斯進行了一場決鬥,結果是愛德華勝,但路易斯大命尚存。直到今天,仍有不少人把這件事當作茶餘飯後的話題來討論,嘲笑一下齊格飛家的小當主竟然因為敵人的恩德才得以保命,順便猜測愛德華會否是這次祭典的黑馬。
安納黎國民普遍都很關心「八劍之祭」,這一點可以從祭典開始時的慶祝規模略見一斑。對他們來說,「八劍之祭」是為了他們所信奉的神而舉辦的重要祭典,只要安納黎每八十年舉辦一次祭典,祂就會保佑這個國家豐盛平安,不會滅亡。
誰不想生活平安,不希望被戰火牽連呢?
尤其近幾年,安納黎南邊的亞美尼美斯帝國開始壯大,並開始對安納黎的邊境村莊進行侵略,令民眾開始擔憂。同時,安納黎西部對出的大海,本來天氣就已經不穩定的普加利珍海,近年天氣越變反覆,發生了不少船運意外,對依靠船運的這個國家來說是一大憂慮。所以民眾都希望這次祭典能夠順利舉行,那麼神就會繼續保佑他們繁榮安定,因此他們才如此關心祭典的進程。
但關心歸關心,畢竟「八劍之祭」不是大規模的對決,而是八人之間的事,除非有人做出毀壞公物、傷及無辜等會引起公眾注意的事,否則民眾一般都很難受到直接影響,甚至知道他們幹了什麼。
他們能做的,就只有當個旁觀者,不時八卦消息,再互相討論。
而遠在阿娜理東北面的城市「威芬娜海姆」,則是另一景況。
威芬娜海姆是全國最大的郡「威芬娜海姆郡」的郡治,而這個郡是屬於齊格飛家族的領地。距離阿娜理有幾乎二百五十公里遠的威芬娜海姆,雖然位處阿娜理東北,但因為周遭地理環境和風向等關係,整座城市一點雪也沒有──換來的卻是刺骨的寒風。
在威芬娜海姆的中心豎立著一座高大的城堡,這座建在死火山上的巨大城堡已經有過千年的歷史,一直都是齊格飛家族的城堡。無論從威芬娜海姆的任何角度,都能清楚看到這一座深褐色的宏偉城堡,象徵這個火龍後裔家族的強大權力。
現在不過是早上十時,冬日溫柔但不暖和的陽光緩緩打進城堡的窗戶,照亮花園的綠草,也照亮城堡的每一角落,當中包括某位正揮筆疾書的少年……
「啊!」
突然,一聲痛苦尖叫傳遍城堡裡某一幢大樓的樓梯,打破了美好的寧靜。手持一盆熱水和毛巾的彼得森本來正緩慢地在鋪滿紅色地毯的樓梯上走著,一聽到這道悲叫,便立刻跑到聲音傳出的地方──樓梯旁的大房間。
「路易斯大人!您沒事吧……不是說了還不能握筆嗎?要先等腫退了才行,醫生也是這樣說!」
彼得森急忙把銅盆放在一張角几上,再走到書桌旁關心路易斯。只見路易斯略顯痛苦地握著右手手腕,桌上有一枝被隨意放在一旁的羽毛墨水筆、一條被隨意扔在一旁,已經變涼的毛巾,還有一封剛寫好的書信。
「不是說不能寫的嗎?」
看到那一條毛巾,彼得森就猜到了。剛才是路易斯叫他換過敷料,他才走去換過一盆新的熱水,原來不過是想使開他,趁沒有人監視,偷偷繼續寫那封寫了三天,但還未寫完的信。
「要你管!再不寫完就來不及的了!」
路易斯說的同時大力揮出右手,但這一舉動又動到腫脹如雞蛋的手腕,令他連連叫痛。
「遲幾天再寫也不是個問題,反正對方不是已經答應您了嗎?」
「你懂什麼,再遲幾天,人家就會想為什麼會一直沒有音訊,以為那次提婚不過是小兒戲的玩笑而已!」
路易斯在寫的,正是給溫蒂娜家當主──布倫希爾德的信。自從一星期前在舞會上的求婚後,他倆便沒再見面,更不要說聯絡了。覺得事情不能放著不管的路易斯決定鼓起勇氣,把自己的感情以文字記錄下來,再藉著書信傳遞給她。但礙於對決時因為握劍方法錯誤而做成的腫傷,結果用了三天,直到剛才才把信寫完。
「反正已經過了一星期,再多幾天也沒有分別吧。」
彼得森倒是不明白主人到底在心急些什麼。書信寄出日期早遲事小,勉強用力,導致腫傷一直都未能痊癒那就事大了,搞不好會影響到之後握筆,甚至握劍呢。
「會啊!搞不好溫蒂娜小姐在這一刻就在懷疑我是不是反悔呢!」
但他的主人卻不怎認同。路易斯大聲反駁,看來比起自己的手傷,他更著緊和布倫希爾德的聯絡。
「好的好的,」知道再說下去也沒用,彼得森嘆了一口氣,決定轉換話題:「不過話說,歌蘭大人的氣消了沒有……」
「不是說好了不提這件事的嗎?」一聽到父親的名字,路易斯的身子抖了一下,再斜睨彼得森。
「啊,抱歉。」
「他真是的,幹什麼發那麼大的脾氣……我也知道沒問過他就跟溫蒂娜小姐提婚是不對,但我現在可是公爵啊,是當主啊,就不能自己作主嗎?」
正如路易斯所說,幾天前他被父親歌蘭召回家,並告知父親提婚一事後,歌蘭氣得幾天都沒跟他說過一句話,今早起程回到首都前也沒留下一句話。歌蘭責備他,說這些事不能由他擅自決定,但路易斯就覺得這是他和布倫希爾德之間的事,為什麼得讓身為第三者的歌蘭介入並決定?
「話可不能這樣說,就算您已經接下當主之位,他仍是您的父親,得聽他的話吧。」彼得森的看法卻不同。「但他最後還是同意了,不是好事嗎?」
「嗯,」路易斯的臉容瞬間變得甜蜜。他從桌上取過剛才寫好的信,抱在胸前,一臉陶醉:「不知道溫蒂娜小姐收到這封信時會想什麼呢……」
「但路易斯大人,我總覺得要小心,搞不好歌蘭大人在計畫些什麼……」跟路易斯的甜蜜成反差,彼得森卻一臉擔憂。
「此事何解?」
聽畢,路易斯雙眼睜大看著彼得森,水汪汪的雙瞳裡流露著真誠的疑惑。
「您不是不知道,齊格飛家和溫蒂娜雖然是鄰郡的世交,但一直在土地的問題上存有不和。而且歌蘭大人素來就不喜歡精靈一族,現在竟然允許您跟牠們的女王成婚,這不奇怪嗎?」
正如彼得森所說,屬於火龍後裔的齊格飛家和精靈一族的統治者,被稱為精靈女王的水精靈溫蒂娜家一族雖然是世交,但雙方都清楚這不過是表面關係,在底下有著積聚了多年的不滿。
先說土地問題。精靈們──尤其是火精靈,認為威芬娜海姆郡北部的部分土地本來是屬於牠們的,是來自東方山脈的齊格飛家族侵占了牠們的土地,因此要求交還,但一直沒法成事。
再說關係問題。在大約一千年多前,安納黎還未立國之時,兩大家族就已經坐擁今天所擁有的土地了。溫蒂娜家所管理的精靈王國和齊格飛家的多加貢尼曼王國之間只相隔著一座寧芙米亞山脈。多加貢尼曼王國當時國力強盛,其勢力差點觸及一河之隔的精靈之國,而他們當時又一直想把領土擴展至精靈國土範圍,所以兩國不時有零星的戰爭。直到四百年前康茜緹塔家把兩族領土納入安納黎國土範圍,才暫緩了爭鬥,但兩個家族在口頭上依然有所爭辯。
而且溫蒂娜一家的直傳血脈聽聞就剩下布倫希爾德一人。不邀人入贅,而是把自家最後的血脈嫁給別人,這不奇怪嗎?
再者,就算不提歷史問題,兩家在祭典上一直都是敵人,為了家族的各自夙願而互相敵對,怎會這麼容易便成為同盟呢?
路易斯的父親一定知悉這一切,但仍給予同意,意即他一定有相關計謀;而對方的想法應該不會相差太遠,也就是說,雙方都對這場婚事抱有不同計謀。
彼得森害怕的,是他的主子不知不覺間中了別人的圈套,甚至自己親生父親的背後計畫。
侍候路易斯多年,彼得森也算是認識歌蘭的為人。他總是覺得,這位老人家在其嚴謹的面容下,總是隱藏著無人能看透的想法。路易斯畢竟是舞者,而且是家族的繼承人,他覺得歌蘭大概不會推他去死,但卻害怕他正計畫著一些會傷害到路易斯的計謀。
「沒什麼奇怪的,多了同盟不是一件好事嗎?而且爭鬥過了這麼多年,是時候要畫下句號吧?還有這場婚事成功的話,那就能夠把精靈一族納入我們族裡,他不會覺得高興嗎?別想太多了。」
彼得森十分擔心,但路易斯就只覺得他多疑。
話不能這樣說吧!彼得森對主子的大條思路感到無奈,但知道再跟他解釋也是沒意義──在這一星期內,他已經三番四次叮囑他要提高警覺,但每次路易斯都是同一款態度,有用的話早就已經見效了。
他覺得自己能做的,就是留意主子身邊的所有動靜,盡力提醒和保護他。
「但真正令他氣得火冒三寸的,是決鬥的結果吧。」
「哼,」一被提起這件事,路易斯便惱火了。他放下手上的書信,抱著胸,一臉不滿:「輸了又有什麼辦法?我也沒猜到那個愛德華居然在平時保留實力,早知道就不會受挑釁了!」
在決鬥的第二天,似是收到路易斯在對決敗給愛德華的消息,歌蘭命令路易斯立即休學,回到威芬娜海姆去。一回到家,他便被父親責備了整整一天,說他大大損害了齊格飛家多年來建立的威嚴,竟然敗給一介沒落男爵家的孩子,還要敵人施捨才得苟且偷安。
如果路易斯的手腕不是因為腫傷而不能運動,歌蘭早就命令他去練劍場日以繼夜,夜以繼日地練劍,直到練得能夠打敗愛德華,挽回屈辱為止。不過雖然手不能動,但身體可以,所以路易斯現在每天都要圍繞城堡跑最少五圈──早上五圈,黃昏五圈,而一圈的長度約為一千米。
對於對決一事,彼得森沒打算說什麼。始終他也有錯,如果當時能夠冷靜一點,沒跟主子一同被愛德華挑釁,就不會落得今天的下場了。
「提到愛德華,我兩天前回學院處理休學手續時,在大街聽到有人說在對決的同一晚上,他和那位『薔薇姬』進行了對決,之後下落不明,好像是死了。」
「……咦?你聽誰說的?」
突如其來聽到愛德華的死訊,路易斯一臉驚訝,差點從椅子上彈起來。
「就大街酒館的某位大叔。那天我聽說那個愛德華已經兩天沒上學,便打算在回來前打探一下消息,怎知走到一間酒館前聽到一位大叔說,自己在對決的那一晚經過阿娜理南方的某條村落時,看見一位留有長紅髮的女士和很像愛德華的人在對決。當時他因為害怕而掉頭逃走,之後回頭時發現二人已經失去蹤影,地上則留下一大灘血,從此之後就沒人見過愛德華,所以便猜他是不是被那個『薔薇姬』殺了……試想想,從來沒有人能夠在她的劍下生還啊。」
那時候彼得森聽到後也是十分驚訝。才沒過兩天怎會那麼快死了啊?他之後有明查暗訪,嘗試追尋消息,但遍尋不果。
「薔薇姬」的恐怖程度全國皆知,有不少說法指她殺過的人可能比現時所知道的更多,只是找不到屍首而已。
可能是被殺掉,然後屍首被收到不為人知的地方去了?當時彼得森心裡疑惑,但不太願意相信。
「……啊,是這樣嗎。」
出乎彼得森的意料之外,前一刻還在驚訝的路易斯,在聽完他的一席話後突然變得平靜,似是對消息毫不感到興趣。
「但就只有那位大叔在說,似乎沒有引起討論,就連周圍的人都在問他是不是眼花看錯了,所以可以是誤傳。」
「反正都跟我沒有關係,」這時,路易斯別過頭去,雙手抱頭,彷彿一臉不在意:「那種人,死了不就好嗎?」
口上是這樣說,但彼得森覺得眼前的主子心裡其實並不想他死。
「其實路易斯大人,您為何如此討厭愛德華?」
半晌,為了打破異樣的沉默,彼得森問。
在心底裡,彼得森也不是很喜歡愛德華──畢竟誰會喜歡一個頭腦比自己聰明許多,而自己又無法超越的人,但他知道心裡這股憎恨主要是源自路易斯。因為主子憎惡他,所以身為僕人的他也一同繼承了這股憤怒而已。可是他一直以來都不知道,主子為何會如此憎恨這位出身相對低微,但頭腦聰明的男爵之子。
「從開學第一天見到他開始,便覺得這個人一定不是個好人,之後越發討厭,便這樣。」
路易斯故意抱緊著胸說,注意不到手腕傳來的痛楚,只顧裝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樣子。
「恕我敢言,但我覺得您對他的怒火似乎多於表面上的憎恨……」
如果只是討厭愛德華的外表,或者妒忌他的成績表現,那麼只要在見面時諷刺數句,或者玩一些小手段就行了吧,但彼得森覺得,路易斯對愛德華的欺凌行為似乎是想把他趕盡殺絕一樣,要盡全力令他不能活下去。這種憎恨會是源於「看不順眼」這四隻字,如此簡單?
「你懂得些什麼?還不快把信交給郵差,信必需要在今天之內送到溫蒂娜小姐手上,明白了麼?」
似是被問到不該問的,路易斯立刻氣得拿起羽毛筆,飛快地在信封上寫好收信人名字,讓彼得森用火蠟印章封口後,再打發他離去。待確認這位有點囉嗦的僕人身影消失後,路易斯轉過身,仰望窗外的巨樹。光禿禿的黑色樹幹,令他想起那一把閃亮的黑髮。
切,又輸給他了,可惡!
他通過左拳,把心中的憤怒發洩在桌上。手掌的疼痛傳不到去腦袋,腦海浮現出的是在決鬥場時,以劍指著自己頸項,以一副冷酷眼神俯視自己的愛德華。
他還記得,當時全身都感到恐懼,以及挫敗。
我什麼都輸給他,從來都沒有嬴過!
他突然想起第一天在學院見到愛德華時的回憶。那是新學期開始的第一天,課堂還未開始,他在走廊上與其他貴族子弟談天時遇上迎面而來、對周遭人事毫不感興趣的愛德華。當時他還未知道愛德華的身分,但到現在仍舊記得,二人四目交投之際,他的心裡就浮出一股莫名的厭惡感。
就好像心靈被窺探般的噁心感覺。
之後親眼見證到愛德華在各方面能力的優秀,令他更討厭愛德華。每次見到他,心裡都有一把無名火在燃燒;他不能容忍這個人比自己更強,一定要用盡方法令他消失。
他用盡各種大小方法,包括羞辱、群起排斥,以及強烈要求老師一定不能讓愛德華得第一等方法試圖擊潰這個眼中釘。可是每一次耍手段後,看到愛德華毫不動搖的背影,那種被窺探的噁心感覺又會襲來,而且一次比一次強。他認為要除去這些令人煩躁的感覺,唯一的方法是要逼使愛德華完全屈服。
見到愛德華後來毫不反抗,路易斯還以為自己已經贏了,但直到上星期才切身體會到事實──原來一切都沒有變。
那一對冰冷的眼神彷彿在告訴他,自己仍是三年前在走廊遇上愛德華的無知少年。愛德華仍舊比他強,差距甚至比三年前更大,只是自己原地踏步,而不自知。
他不願承認,所以要除去這個眼中釘,怎知現在卻被告知他已經死了?
沒可能,那個愛德華沒可能這麼簡單便死的。
路易斯心中閃過希望愛德華仍活著的念頭,但就連自己也對此念頭感到不解。
我為什麼想他活著?他死了,我不就無需再面對那種噁心感覺?
──不,路易斯握緊拳頭。我一定要親手除去愛德華,不能等別人殺死他。
只有我親手打敗他,才能除去心中所有煩躁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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